Re: [問題] 同事酒駕及公共危險罪

看板LAW作者 (novia)時間3年前 (2021/04/29 22: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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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ta (Kim)》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同事目前第三次酒駕被抓 : 第一次罰款9萬多,有公共危險罪 如果是有所謂的公共危險罪(刑法185-3) 9萬應該是指有期徒刑3月(才會易科罰金到9萬) : 第二次罰款2萬多,無公共危險罪 那是因為吐氣酒精濃度未達0.25毫克,所以只有行政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沒 有刑罰 : 這次是第三次,有公共危險罪 : 我google 後,文字上敘述是 : 第三次的罰款是第二次的罰款加上9萬 : 他認為涉及公共危險罪 : 所以應該是9+9 所謂的罰鍰是指行政罰的部分 所以你說的加9萬是指行政罰鍰 但你同事第三次是同時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 所以不受行政法規定但限制(但法官可以參考), 當然刑法易科罰金的錢判的比行政罰低,到時行政罰會再補差額 (例如,法律規定判2個月,但道交條例罰鍰7萬6,那繳易科罰金罰金6萬之外,還要繳1 萬6的罰鍰) 所以是否是你說的9+2或是你同事說的9+9,不知道,看法官決定 基本上一定會比第一次高,加上中間又有一次行政罰鍰 法官有可能會判有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如果你同事五年內三犯公共危險罪(刑法185-3) 就算法官判到六個月以下 檢察官在第三犯執行時也不會讓你同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就得入監執行了 更不用說如果情節嚴重,法官直接判七個月以上,連易科罰金都免了,直接進去關 : 我覺得是9+2 : 他得想辦法籌錢去付罰款 : 心裡要有個底(錢)去處理 : 請問這個罰款是11,還是18? : 謝謝回答 : 我不是我朋友,我滴酒不沾 : 跟這位同事關係不錯 : 但是我還是認為酒駕的人不可原諒 : 自己出事發生意外就算了 : 傷及無辜路人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65.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9705907.A.F88.html
文章代碼(AID): #1WYi0p-8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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