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拿錯傘問題 !

看板LAW作者 (職業被告)時間3年前 (2021/04/07 19: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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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oloo (心)》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拿錯傘問題 ! : 時間: Tue Apr 6 22:18:30 2021 : : 我想問一下 假如在健身房誤拿別人的傘 : (因為自己的傘被人誤拿 沒注意拿到別人的傘) 不管原因是什麼,重點不是在別人有沒有拿你傘。 重點是:你有沒有拿別人的傘? 警方和檢察官相不相信你的說詞,不是看你怎麼講,是看證據怎麼講。 你一直卡在這裡鬼打牆~ : 這樣第三者(掉傘的人)報案 : 會很嚴重嗎? 警方跟對方可以堅持用竊盜和侵佔,除非當事人沒完成報案動作。 : 如果不幸第三者不是原本拿錯傘的人... : : 因為警察調監視器 想要問這個案子 : 覺得無言@@ : 你的反應才讓人覺得無言。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85.10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7718712.A.9FB.html : → currykukuo: 構成要件錯誤 04/06 22:28 : → currykukuo: ㄥ 04/06 22:28 : → cooloo: 警察還蠻嗆的 說我不到案就要通緝我 04/06 22:30 刑事案件可大可小,這個版前版主之前也被通緝。 : ※ 編輯: cooloo (27.53.185.10 臺灣), 04/06/2021 22:37:39 : → currykukuo: 這種不可能成罪的案子就到案說明一下吧 04/06 22:40 : → currykukuo: 警察比你想像中更不懂法律 04/06 22:41 : 推 loveloser: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報案人提告警察就是要依法偵辦 你說 04/06 22:43 : → loveloser: 的就算是真的 也是要到案說明阿 警察通知不到移送地檢 04/06 22:44 : → loveloser: 檢察官還是會通知你到庭 最後都不到是可能通緝沒錯啊 04/06 22:45 : → cooloo: 會去說明啦 只是覺得如果不是自己重複拿了2把傘 04/06 22:45 : → cooloo: 他覺得我偷傘 很離譜 04/06 22:46 : 推 JustSad: 我以前也發生過一樣情形,但是別人拿錯我的傘~ 04/07 00:34 : → JustSad: 如果我堅持提告,對方一樣是竊盜罪,可能不起訴或緩刑。 04/07 00:35 : → JustSad: 實務上,警察會要求你到案說明,讓報案人撤告。 04/07 00:36 : → JustSad: 如果你的傘被拿走,不管是拿錯還是被偷,你會覺得沒差? 04/07 00:37 : → JustSad: (如果覺得沒什麼再買一隻就好,對方何必報案? 04/07 00:38 : → cooloo: 應該是我的傘先被拿走 導致我拿錯傘 04/07 00:41 : → cooloo: 合理會認為前一個拿到我的傘 04/07 00:41 : → cooloo: 我是覺得沒差啦 在健身房被幹過鞋子 04/07 00:47 : → cooloo: 但我覺得必須要有合理的證據 拍到我拿到某種特殊 04/07 00:50 : → cooloo: 的傘 再找我才ok 而不是亂槍打鳥 04/07 00:51 : 推 JustSad: 你傘被拿走跟你拿錯別人的傘是兩件事 04/07 01:23 : → JustSad: 我不知道你的情況如何,我是買個東西馬上就被拿走~ 04/07 01:24 : → JustSad: 沒報案店家不讓我調閱監視器,那個人也是一直說沒拿錯。 04/07 01:25 : → JustSad: 除非你沒拿錯,有拿錯~不是偷竊就是侵占,別人拿也一樣 04/07 01:27 : → JustSad: 上次有一個拾荒老人也是被告偷竊。如果對方堅持要告 04/07 01:28 : → JustSad: 監視器畫面如果看不出來是你、你拿,不論對錯你可以不去 04/07 01:29 : → JustSad: 監視器看得出來是你,或許對方跟警方第一時間無法斷定。 04/07 01:30 : → JustSad: (有些人像雖然模糊,但熟人鄰居一眼就能辨識。 04/07 01:31 : → JustSad: 你不到案說明,警方只能受理對方報案~竊盜不是告訴乃論 04/07 01:32 : → JustSad: 就算你是拿錯,也沒有撤告這回事,倒楣的是你不是警察。 04/07 01:33 : → JustSad: 實務上警方會要求對方不提告,就是猜到你可能只是拿錯。 04/07 01:34 : → JustSad: 你不到案說明、對方沒拿回雨傘,警方只能受理報案。 04/07 01:35 : → JustSad: 我當時找到人到警局看錄影畫面手柄顏色不同、位置不同~ 04/07 01:36 : → JustSad: 我猜他是故意換一把新傘,你不是不小心拿錯~堅稱沒拿錯 04/07 01:37 : → JustSad: 僵持不下,警方請他把雨傘拿來比對,他才改口拿錯。 04/07 01:39 : → JustSad: 當時警方就問我:是不是還要告對方偷竊?可以告 04/07 01:40 : → JustSad: 退一百步,你雨傘被拿走,報案找到人對方說因他的被拿走 04/07 01:42 : → JustSad: 你覺得他講得很有道理?拿你的雨傘是很正常的行為? 04/07 01:42 : → JustSad: 還是會覺得他只是在狡辯推託?為什麼他不去找他自己的傘 04/07 01:43 : → cooloo: 我覺得拿錯傘 跟 幹別人傘是不一樣的行為 04/07 07:57 : → cooloo: 當然當然被拿錯的人可以報警 04/07 07:57 : → cooloo: 但警察要查清楚事實的過程 而不是把拿錯傘 04/07 07:58 : → cooloo: 解讀成有心拿第二把傘 04/07 07:58 : → cooloo: 因為2者在主觀上差非常多 04/07 07:59 : → taoist9999: 所以你怎麼證明你拿錯了? 04/07 08:29 : → taoist9999: 除非監視器影像能證明你帶來的傘跟拿錯的傘顏色及樣 04/07 08:30 : → taoist9999: 式很像。 04/07 08:30 : → cooloo: 我覺得如果拍到我拿了2次傘 04/07 10:12 : → cooloo: 當然一定不是拿錯 04/07 10:12 : → cooloo: 但如果我拿了一把傘 要怎麼證明是拿到他的 04/07 10:12 : → cooloo: 這才是重點 畢竟傘是放在公共區域 04/07 10:13 : → ixdezqdxd: 事實就是你拿的啊!警察要如何辦案有自己的方法,所以 04/07 14:29 : → ixdezqdxd: 是警察問題比較大?還是你的問題比較大?還是你管很大 04/07 14:29 : → ixdezqdxd: ?你不要拿錯不就沒事!自己拿錯還抱怨警察?還有人說 04/07 14:29 : → ixdezqdxd: 警察不懂法規?辦案本來是依法令行事,在抱怨什麼? 04/07 14:29 : 推 JustSad: 他的概念是手上有贓物都是別人害的警察怎麼不抓賊~ 04/07 15:20 : → JustSad: 語畢,上銬。 04/07 15:21 : → cooloo: 拿錯跟竊盜本來就不一樣 04/07 15:37 : → cooloo: 如果各位自覺正義 希望拿錯東西都去警局自首竊盜 04/07 15:37 : 推 JustSad: 我希望你不要和解堅持己見上法院捍衛自己的清白 04/07 15:53 : → cooloo: 或許我根本沒拿到報案的人的傘 應該不需自證清白 04/07 15:58 : → ixdezqdxd: 如果都像一樓嘴巴辦案,那要這麼多警察幹嘛?大家都用 04/07 16:16 : → ixdezqdxd: 欠缺期待可能性就好啊!這裡是法律板不是靠北警察板, 04/07 16:16 : → ixdezqdxd: 沒有人說你竊盜,也跟正義無關,我看到只有某些人在噴 04/07 16:16 : → ixdezqdxd: 警察,你真的很不爽,就不要配合啊,說到底您的爭點在 04/07 16:16 : → ixdezqdxd: 哪? 04/07 16:16 : → maniaque: 要是你有放傘,然後錯拿,還有機會主張 04/07 17:16 : → maniaque: 沒放傘,直接拿....基本上監視器看到就是偷拿 04/07 17:17 你前面說別人拿錯你的傘,你才拿到別人的傘。 後面又改口說或許你根本沒拿到別人的傘? 你自己有沒有拿錯別人的傘都不知道嗎? 重點在於你有沒有拿別人的傘? 是不是竊盜、侵占、拿錯、不起訴,前提是你到底有沒有拿到別人的傘? 你現在連自己有沒有拿都不清楚,也不想到案說明。 警察會覺得你是在狡辯還是真的拿錯? 不管你是故意還是非故意,重點就是你有沒有拿別人的傘? 你要繼續鬼打牆,警方追查的重點還是一樣。 你有沒有拿別人的傘? 如果不是會浪費社會資源,我希望你堅持己見讓大家見證奇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47.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7795990.A.5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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