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主張恢復僱傭關係

看板LAW作者 (Rachel)時間3年前 (2020/12/14 15:09), 3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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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因為我問了幾個律師,大家的說法都不同,有的說領了資遣費與失業補助對 我要走訴訟不利,有的說沒有差,所以這是要看法官的看法嗎? 那如果我已經領了遣散費跟失業補助,有補救的辦法嗎? ※ 引述《refine1117 (Rachel)》之銘言: : 之前在郵局儲匯單位工作,進去三個多月時經理認為我有犯重大缺失想辭退我,後來營 : 科跟我約談,給我兩周改善期,兩周後主管跟營管科都認為我有改善,隔日調到郵務單 : 看我是否能勝任。我在郵務單位表現不錯,但又過兩周人資忽然以我前三個月的表現為 : 要辭退我。目前我已簽了非自願離職書也向勞工局提出恢復僱傭關係的調解,這期間我 : 有找律師諮詢,知道要確定無法勝任工作且需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才能解僱。 : 但今天我又找律師做比較完整的諮詢,律師認為是否能夠勝任工作很主觀,這對我比較 : 利,且認為恢復僱傭關係通常在調解時無法和解,所以調解時自己與親友出席即可,不 : 請律師,若調解不成,走法律途徑時再請律師即可。 : 我想請問如果我無法勝任,為甚麼在我轉郵務單位後,每周六業務最複雜客人最多時還 : 支援儲匯,這樣不就代表我是可以勝任的嗎? : 另外聽律師講完感覺勝訴機會不太大,律師認為如果要比較同時間其他局新進人員表現 : 必須通過郵局提供資料,中間是不是有公正性的問題。 : 想請問大家有甚麼想法或意見,讓我知道自己有甚麼考慮不周全的地方,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66.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7929752.A.0D6.html

12/14 19:19, 3年前 , 1F
其實領了之後,真的比較難贏
12/14 19:19, 1F
可以退還或是有甚麼辦法補救嗎? ※ 編輯: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臺灣), 12/14/2020 20:01:09

12/15 04:25, 3年前 , 2F
很多判決都是用領了資遣費作為合意終止僱傭契約駁回原告
12/15 04:25, 2F

12/17 04:05, 3年前 , 3F
應該說是很多人白痴自己發函終止僱傭關係
12/17 04:05, 3F

12/17 04:06, 3年前 , 4F
失業給付不影響僱傭關係存在的判決
12/17 04:06, 4F

12/18 17:02, 3年前 , 5F
沒有影響,不要道聽塗說
12/18 17:02, 5F
文章代碼(AID): #1Vrm-O3M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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