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學習] 掐到昏迷算受傷嗎?

看板LAW作者 (frey)時間3年前 (2020/09/12 10:49), 編輯推噓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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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7492646 (夜家)》之銘言: : 以下節錄107年三等警察考試題目 : 「...甲憤而以雙手掐住乙的頸部,不顧乙之死活,大力掐著,使其難以呼吸終至昏倒在地...不久後乙甦醒,幸為死亡。」試論甲刑責。 : 撇開殺人未遂或其他罪不談,單就傷害罪來看,把人掐昏算不算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 : 或是題目沒說受傷就不算? : ----- 幫你貼出完整題目: 甲與乙為鄰居,兩人常因細故爭吵。某日甲於酒醉後,聽到乙騎摩托車回家及關門所發 出的聲響,認為噪音過大擾人而前去乙宅理論,兩人爭吵之中,甲憤而以雙手掐住乙的 頸部,不顧乙之死活,大力掐著,使其難以呼吸終至昏倒在地,甲見乙昏過去方才感到 滿意而鬆手,不久後乙甦醒,幸未死亡。試論述甲之刑事責任。 粗略說一下, 看起來主要爭點是在討論原因自由, 至於你說可不可以從傷害罪切入, 依據題目給的線索: 以雙手掐住乙的頸部不顧乙之死活大力掐著,使其難以呼吸終至昏倒在地 攻擊手段是用手大力掐,被害部位頸部是人體要害部位, 以及不顧乙死活,直到他呼吸困難到昏倒, 這部分如果犯意評價成具備傷害故意, 除非你有相當堅強的論理, 不然我認為是會扣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65.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9878997.A.334.html

09/12 11:45, 3年前 , 1F
看起來是殺人故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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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2:08, 3年前 , 2F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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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2:37, 3年前 , 3F
不過殺人一定會先傷害阿 只是都會被殺人所吸收 除非是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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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2:37, 3年前 , 4F
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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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2:39, 3年前 , 5F
管見以為看起來是主觀是殺人,客觀是殺人未遂,傷害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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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2:39, 3年前 , 6F
真正競合掉了,所以本來就不用論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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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3:09, 3年前 , 7F
感謝大大解釋,這題聽某師解釋殺人未遂不成立,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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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3:09, 3年前 , 8F
討論有沒有傷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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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12, 3年前 , 9F
這題,我看過好像○點還是○成的書面解題,是認為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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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12, 3年前 , 10F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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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13, 3年前 , 11F
但我認為普遍考生應該會認為是「殺人故意」吧?
09/12 15:13, 11F

09/12 15:58, 3年前 , 12F
你想處理傷害罪的部分是沒關係 但之後一定會被競合掉就是了
09/12 15:58, 12F

09/12 15:58, 3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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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0:25, 3年前 , 14F
這個要論殺人未遂不成立喔...
09/12 20:25, 14F

09/12 20:26, 3年前 , 15F
看怎麼說故事吧 還要說成殺人未遂不成立傷害要成立...
09/12 20:26, 15F

09/13 19:06, 3年前 , 16F
腦部缺血一段時間才會昏迷。請判斷腦缺血是否算傷害
09/13 19:06, 16F
文章代碼(AID): #1VN3TLCq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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