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離職,但公司要申請專利,需請你簽名
各位版大好,事情是這樣的:
原先小弟在某家A公司上班,在A公司期間已有向公司提出專利發明。
小弟離職後,收到A公司通知,該專利要申請US,需請小弟本人簽名(本人是發明人)。
這部分由於本人已離開該公司,就算該專利申請通過,本人也拿不到A公司所核發
之專利獎金。 頂多就是這項專利的發明人有我的名字。
另外公司也表示,就算本人不簽名,依US專利法還是可以提出substitute tatement進行
專利申請。
小弟主要問題如下:
1. 是否發明人本人不簽名,公司還是可以繼續申請該專利? 如果是的話,為何還要
再聯絡發明人協助簽名的動作? 還是只是基於尊重而通知本人而已?
2. 另外擔心的一點是,本人已於B公司上班了,這樣協助幫A公司簽名進行該專利申請
是否恰當?
抱歉,小弟只是一位小小工程師,還請各位大大麻煩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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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以上大大的意見,小弟也有想過就算簽了,我也拿不到實質好處,唯一就是該篇
專利有掛我名字而已,但本人已離開該公司,也應該避免再與前公司有職務上的往來才
對,感謝各位大大意見。
※ 編輯: ccliona (118.161.148.120 臺灣), 08/24/2020 2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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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我也是有擔心到這點...目前已確定本人不會進行發明人簽署的動作了。
不過看來依照美國專利法,前公司還是可以進行申請才對,只要有盡到通知發明人的
義務,公司可進行代理申請。 這部分就由前公司去操煩吧,小弟只要確保離職後沒再
插手該專利事務即可。
感謝m大分享意見~
※ 編輯: ccliona (118.161.148.120 臺灣), 08/24/2020 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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