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特殊情形下能行使總統職權的人,最低 …

看板LAW作者 (把該說的話好好說)時間3年前 (2020/08/01 07: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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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有人說朱家驊在蔣中正復行視事前曾代理行政院長,但許多書籍及史料均是說 閻錫山直至三月初才辭職啊?而且在2月中閻僅表示辭意,但似乎並未對行政院事務就此 不管?請問有任何來源或資料顯示朱家驊副院長曾法理上代理總統過嗎? ※ 引述《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看板: politics : 標題: [問題] 在特殊情形下能行使總統職權的人,最低到行政院副院長? : 時間: Sat Feb 27 22:21:54 2010 : 憲法第30條: : 國民大會遇有左列情形之一時,召集臨時會: : 一 依本憲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應補選總統、副總統時。 : 二 依監察院之決議,對於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時。 : 三 依立法院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時。 : 四 國民大會代表五分之二以上請求召集時。 : 國民大會臨時會,如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應召集時,由立法院院長通告 : 集會。依第三款或第四款應召集時,由總統召集之。 : 憲法第49條: :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 : 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 : 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 : 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 : ,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 : 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 --------------------------------------------------------------- : 如果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院長都缺位, : 行政院副院長能代理院長,所以能進一步使用院長的代理權? : 如果連副院長都缺位,是不是只剩下立法院院長召開臨時會補選這個辦法? : 還是說副院長以下還有其他能代理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9.49.252.177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6239278.A.4B2.html
文章代碼(AID): #1V9AskIo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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