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法通緝能否釋憲

看板LAW作者 (win)時間4年前 (2020/03/20 23:23), 4年前編輯推噓3(3024)
留言27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想要請問一下 最近在幫我母親成為通緝犯這件事情跑了很多機關 因為是不起訴,而且告訴人的證據也是偽造的 卻害我母親失去自由變成通緝犯,上銬帶走 經過多方調查,確定轄區派出所沒有收到傳票寄存 要問是否有發拘票,書記官則回我說案件已結束不予回應 依照根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二項,人犯住居所遷移 應向其原戶籍機關查明其遷移處所再行傳喚,不得傳喚一次不到,即認其業已逃匿 並應儘量運用各種方法先行拘提,確實無法拘提時,始得予以通緝 事後也查到,戶籍資料上面寫的通訊地址的確是我住家的住址 最誇張的是,和告訴人的女兒通過電話 他說他母親所提的狀紙上面寫的也是我家住址和我母親的手機號碼 (之前已經調閱半年的通聯記錄,完全沒有法院、派出所打來的電話,為了確認 還一一把未接的陌生號碼來電,一個一個回撥) 但是檢察官卻拍拍屁股什麼事都沒有 之前也是很多人因為沒有收到傳票而變成通緝犯 留置時間長達數十個小時 向司改會投訴,司改會的律師建議可以申請國賠和釋憲 看之後的法律條文是否可以修改 不知有無熟悉這塊的可以給點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26.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4717788.A.DDA.html

03/20 23:32, 4年前 , 1F
這哪需要走到釋憲的地步
03/20 23:32, 1F

03/20 23:33, 4年前 , 2F
走國賠法或刑事補償法就好了
03/20 23:33, 2F

03/20 23:34, 4年前 , 3F
你要先搞清楚是法律本身有問題 還是執行法律的人有問題
03/20 23:34, 3F

03/20 23:34, 4年前 , 4F
法律的問題才會走釋憲
03/20 23:34, 4F
司改會的律師有大致提到,刑事訟訴法中關於通緝的部份 如果真的找不到人到庭說明,是否可以改成由警局執行 警察可以強執把人帶走,到警局報到、並且做筆錄說明查清楚住址 不用被強行上銬,還要被關進去、押解到地檢署 限制人身自由長達數十個小時,像我媽有慢性病,被關了那麼久害他昏倒送急診 更不用講說這個人是否有罪,還沒定論 是否有違反憲法明定的人身自由安全

03/21 00:42, 4年前 , 5F
就像上面說的 執行的人有問題用不到釋憲
03/21 00:42, 5F

03/21 00:43, 4年前 , 6F
而且你要爭一口氣 釋憲是最漫長的路
03/21 00:43, 6F

03/21 00:44, 4年前 , 7F
上面說的國賠或刑事補償或許是比較快又有效的選擇
03/21 00:44, 7F

03/21 00:44, 4年前 , 8F
或是你要委託司改會的律師幫你跑這些 不用錢當然可以
03/21 00:44, 8F
司改會的律師有建議我找法扶申請律師 但是我母親的資格一定申請不到

03/21 00:55, 4年前 , 9F
司改會和消基會是激進份子有些話要打折有些話是她們的夢
03/21 00:55, 9F

03/21 00:56, 4年前 , 10F
當然啦 剛好符合聽起來會很爽很高潮沒錯 XD
03/21 00:56, 10F
的確,那個律師是講了一堆很夢幻的建議..

03/21 07:14, 4年前 , 11F
去問政府的免費律師
03/21 07:14, 11F

03/21 07:30, 4年前 , 12F
已經有提審法了 上次柯賜海通緝提審就當庭釋放了 新聞
03/21 07:30, 12F

03/21 07:30, 4年前 , 13F
有 哪需要釋憲
03/21 07:30, 13F

03/21 07:35, 4年前 , 14F
而且你執著在拘提跟通緝 ,這兩者都一樣是找到人後直接
03/21 07:35, 14F

03/21 07:35, 4年前 , 15F
逮捕上銬解送地檢,請問對你們差在哪裡?
03/21 07:35, 15F

03/21 07:37, 4年前 , 16F
對方偽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就可能是誣告,怎麼不把重點放
03/21 07:37, 16F

03/21 07:37, 4年前 , 17F
在要求追訴對方這裡。
03/21 07:37, 17F
當今社會對於「通緝犯」還是有誤解 甚至有些工作,不錄取通緝犯,如果是你在寫履歷的時候 有個選項是「請問你是否曾經遭到通緝」是否要選是? (這個是司改會律師告訴我的) 我所質疑的是整個過程,非常混亂 卻又找不到任何法源來追究任何責任 「沒有定罪且不是現行犯,卻被上銬限制人身自由」 今天如果我告你,然後給地檢署錯誤的地址和電話 難道地檢署不該去查清楚,而是連查都不查就直接發通緝? 對方誣告這個部份當然要追究,雖然很難成立,且又花時間 ※ 編輯: winogu (27.247.126.168 臺灣), 03/21/2020 08:41:29

03/21 10:45, 4年前 , 18F
不要將人當成神,即便是地檢、法院能調查也有限,更何況
03/21 10:45, 18F

03/21 10:45, 4年前 , 19F
實務上都是地檢署發交警察機關後由警察機關去找。至於是
03/21 10:45, 19F

03/21 10:45, 4年前 , 20F
不是現行犯與通緝與否完全沒關係,只要遭通緝本來就該逮
03/21 10:45, 20F

03/21 10:45, 4年前 , 21F
捕至地檢署歸案,刑事訴訟法供參,至於你要討論的只是在
03/21 10:45, 21F

03/21 10:45, 4年前 , 22F
於通緝本身是否屬合法,若有違法你何不對該股檢察官提告
03/21 10:45, 22F

03/21 10:45, 4年前 , 23F
,而已搞什麼釋憲?你的問題怎麼看都是認事用法出了問題
03/21 10:45, 23F

03/21 10:45, 4年前 , 24F
,與法律本身沒什麼關係啊!
03/21 10:45, 24F

03/21 12:48, 4年前 , 25F
從警局到地檢署傳喚通常會有多次通知,難道一次都沒收到?信
03/21 12:48, 25F

03/21 12:49, 4年前 , 26F
箱都沒貼什麼東西?警局對是否合法送達有解釋嗎?
03/21 12:49, 26F
目前去查了轄區派出所的記錄本,是沒有收到地檢署寄過來的傳票通知 那也就是說可能有人收了 但是我的住家是大樓,有保全會收,且法院傳票文書之類的都會另行登記 可都沒有,問書記官是有寄出,但到底寄到那邊去了?

03/21 23:03, 4年前 , 27F
所以為什麼沒有收到信?
03/21 23:03, 27F
我有問過書記官希望他給我掛號單據或幫我查,可他不理我說已經不起訴了 案件就結束了,他沒必要回答我這個 ※ 編輯: winogu (180.217.86.20 臺灣), 03/22/2020 09:46:24
文章代碼(AID): #1UTD_StQ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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