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我有google到一些案例
但是我不知道是要自己能舉出對方有哪些婚後財產才能作請求嗎?
因為離婚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劈腿外遇
感覺妥協離婚被騙....
剛剛才看到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現在想到2條路
因為簽字離婚的時候 證人都不在 只有簽在紙上
而且是由對方找的 我根本不認識
對方也說他在找他們簽的時候 他沒有特別說什麼
我是否可以不要去處理請求權
直接主張離婚無效 全部談好再離婚?
不知道大家比較建議哪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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