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東惡意苛扣押金

看板LAW作者 (不要問)時間4年前 (2019/09/23 08:20), 4年前編輯推噓6(6029)
留言35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1. 目前與房東出現了一個糾紛,想請問大家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 在搬離前已經有提前一個月預先告知。另外因為離開的最後一個月因沒有住滿一個月,就 有先按比例乘上房租,把計算的明細先line給房東,房東也都已讀,確認知道我最後一個 月的算法,然後繳最後一月的房租時,我就匯未滿一月的房租。 舉例:合約是每月10日開始算,而我預計住到7/25,所以6/25前就先告知,然後7/10日匯 的房租是按比例計算,不是滿一個月。 此時房東都沒表示任何意見。然後在最後7/25約定好時間,準備還鑰匙拿回押金,這時房 東藉故有事無法趕過來,而我又趕著坐車,因此約定好我鑰匙放房間,他會再把押金匯還 給我,然後我就去坐車了。 2. 結果幾天後,他只匯還了部份押金,說什麼房租都是按月算,沒有按日算的,因此要我把 最後一個月的房租補滿,所以就把我少繳的比例從押金裏扣掉。另外還隨便弄個理由說房 間那裏沒掃乾淨,要再扣清潔費,但我明明就有打掃過了,也都錄影傳給他,證明我以清 潔打掃過。 3. 總之就是藉故亂扣我的押金。現在的問題是我如果要討回公道我目前想到的是告上法 院,但是這會花上我的告訴費(1000),來回車馬費(台北/高雄),還有一天的工資,而被 扣的押金是幾仟元,這樣看起來我努力了半天,就算打贏也只是打平我被亂扣的押金或甚 至倒賠,如果要開庭二次以上更不划算,但是不告的話,就被惡房東平白無故惡意侵佔了 我幾仟元,想到就心痛跟不爽。還是我是不是可以把除了被扣的押金之外,外加告訴費, 車馬費,工資全部加進去向房東求償? 像這樣子的惡房東真的沒有辦法制裁他嗎? 不曉 得大家有無更好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33.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9198050.A.51A.html

09/23 10:55, 4年前 , 1F
押金跟房租不同啊
09/23 10:55, 1F

09/23 11:28, 4年前 , 2F
實體法,請看契約書怎麼寫。訴訟法,車馬費,工資不能請求
09/23 11:28, 2F

09/23 11:28, 4年前 , 3F
09/23 11:28, 3F

09/23 11:36, 4年前 , 4F
你可以提告 然後不出庭 純粹噁心房東
09/23 11:36, 4F

09/23 15:45, 4年前 , 5F
一樓(雙手合十)
09/23 15:45, 5F

09/23 15:48, 4年前 , 6F
1,你租約內容是?半年一租?未定租期(可能嗎)?
09/23 15:48, 6F

09/23 15:48, 4年前 , 7F
我回文,可能推太長orz
09/23 15:48, 7F

09/23 21:46, 4年前 , 8F
你書面資料準備好不一定要出庭吧??
09/23 21:46, 8F

09/24 00:22, 4年前 , 9F
走小額訴訟程序不會花你很久時間 而且會進調解程序 很
09/24 00:22, 9F

09/24 00:22, 4年前 , 10F
有可能談成 終止日前租金計算 主張按月租的比例計算 可
09/24 00:22, 10F

09/24 00:22, 4年前 , 11F
以參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簡上字第 249 號民事判
09/24 00:22, 11F

09/24 00:22, 4年前 , 12F
決 只是你的契約規定得否單方任意終止 提前終止是否須
09/24 00:22, 12F

09/24 00:22, 4年前 , 13F
賠償 或是未滿一月是否按月計算租金等 並不明確 房東也
09/24 00:22, 13F

09/24 00:22, 4年前 , 14F
沒有明確同意的終止日期 只能用具體行為判斷
09/24 00:22, 14F

09/24 00:23, 4年前 , 15F
Btw 很難構成侵占罪的 不用考慮了
09/24 00:23, 15F

09/24 09:10, 4年前 , 16F
謝謝lee大大的建議
09/24 09:10, 16F
我們的合約是制式合約,我從頭到尾仔細看過一次,並沒有寫明租金以月計算,當然也沒 寫明以日計算。再加上我已事先告知最後一月的計算方式,房東有意見卻故意選擇沉默, 我不相信這樣子房東沒責任。 所以我仍然選擇提出告訴,我估計勝訴的機會超過一半。可能的結果有三種。 1.最好的結果(10%),勝訴而且我的告訴費+交通費全部要補給我 2.中等的結果(60%),勝訴,但是我賠上了告訴費+交通費+一天工資,等於白忙一場,但至 少我學得了經驗 3.最慘的結果(30%),敗訴,反正錢已經被他扣住,要不回來也只是剛剛好,只是我多賠上 告訴費+交通費+一天工資,我就當作是上了一課。 這次提出告訴有蠻大的因素是為了一口氣,我實在不相信以我的狀況,大部份的網友都認 為被扣錢是剛剛好,因此我實在很想知道法院的判決會是什麼? ※ 編輯: udonno (101.136.243.4 臺灣), 09/29/2019 23:20:43

09/30 12:22, 4年前 , 17F
我壓3
09/30 12:22, 17F

09/30 12:23, 4年前 , 18F
押,自動選字錯誤,再加碼押一張3XD
09/30 12:23, 18F
確實有人猜到結果了,我們調解解決了,我跟房東說我決定提告了,叫他記得把那裡沒清 乾淨拍下來做證據,上法院要用,房東或許是有名望的人,不想被人告上法院,或不想跑 法院,他提出退還我2/3我被扣的押金的提議,我同意了,這件事算解決了。 今天我的狀況就當作是一個案例,給大家做一個參考。 1.我們是一年期合約,已經過一年了,之後沒再簽續約,純粹口頭上約定好,要搬離的前一 個月記得要先通知。 2.接著重點是我們的制式合約上面寫的是:租金每個月新台幣XXXX元正,我認為這句話不代 表租金「只以月為單位做計算」,或許有人認為這就是代表房租只以月為單位做計算,各 有各的見解,這可以留到法院再做爭辯,我就不在這裡跟大家做討論。 3.以後大家最後一個月沒住滿要按比例計算的時候,記得跟房東確認好,他到底是同意還是 不同意。至於清潔的部份,還是跟房東當面確認好他接不接受你的清潔,一手交鑰匙,一 手收押金比較安心。 很謝謝各位板友提供的各項意見。 ※ 編輯: udonno (101.136.72.140 臺灣), 10/03/2019 20:59:48

10/04 15:58, 4年前 , 19F
你的123跟你們和解的結果並無直接因果關係。
10/04 15:58, 19F

10/04 15:58, 4年前 , 20F
房東理虧怕沒人租。
10/04 15:58, 20F

10/04 15:59, 4年前 , 21F
1,如果你們只是口頭承諾+沒錄音,約定內容誰知道?
10/04 15:59, 21F

10/04 16:00, 4年前 , 22F
2,你還會租房子,下一個房東你先詢問就揭曉。
10/04 16:00, 22F

10/04 16:01, 4年前 , 23F
3,不正是我們大家提醒你的嗎= =?
10/04 16:01, 23F
很謝謝J大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建議,第3項就是J大提供的,我覺得很有道理,所以特別提 出來給大家參考。1,2,3也跟和解無關,純粹是把我的案例拿出來給大家做個lesson learn。至於爭議點的部份(最後一個月租金是否能按比例付)我想這裡應該討論不出結果 ,只有法院判決才能有個依據。如果不想有糾紛,最好在租之前先問房東的意見,以及自 己是否能接受,再來決定要不要租。 ※ 編輯: udonno (101.137.242.119 臺灣), 10/04/2019 21:13:24

10/06 01:07, 4年前 , 24F
租金可以按日計算,但不是你說了算。
10/06 01:07, 24F

10/06 01:08, 4年前 , 25F
如果你沒先問、雙方未先約定、是你想先終止合約……
10/06 01:08, 25F

10/06 01:09, 4年前 , 26F
絕大部分房東都是算一個月計費,省麻煩且少賠一些。
10/06 01:09, 26F

10/06 01:11, 4年前 , 27F
就算低租金、黃金段、附近宿舍荒,你退租後仍要等人租。
10/06 01:11, 27F

10/06 01:12, 4年前 , 28F
學生是看學期,一般人就算喜歡你那間也要等合約到期。
10/06 01:12, 28F

10/06 01:15, 4年前 , 29F
如果你一直會卡住轉不過,就當做是薪資。
10/06 01:15, 29F

10/06 01:17, 4年前 , 30F
不是你傳個賴、對方已讀,你就能領一個月。
10/06 01:17, 30F

10/06 01:18, 4年前 , 31F
你要怎麼算不是不行或不合理,而是要雙方同意為前提。
10/06 01:18, 31F

10/06 01:19, 4年前 , 32F
不是你自己覺得合理,對方就被告知吞下去全盤接受。
10/06 01:19, 32F

10/06 01:20, 4年前 , 33F
(當然,你這套做法也並非一定都踢到鐵板被反搞)
10/06 01:20, 33F

10/06 01:20, 4年前 , 34F
如果你是房東、公司老闆,不會覺得憑什麼?故意反搞?
10/06 01:20, 34F

10/06 01:22, 4年前 , 35F
他們一樣能搬出一套合理說詞跟你唱反調,損失是你。
10/06 01:22, 35F
文章代碼(AID): #1TY0_YKQ (LAW)
文章代碼(AID): #1TY0_YK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