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 cccwei

看板LAW作者 (超級喜歡郭泓志)時間5年前 (2019/07/05 16:56), 編輯推噓6(6033)
留言39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Law-Service 看板 #1T7n2qQ7 ]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政見] 連署新增LAW板板主 時間: Fri Jul 5 16:56:17 2019 一、參選動機: 潛水多年,雖然沒有發表太多文章,但無論是資料查詢、釐清法律見解, LAW板實在惠我良多,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交流園地。 以往自由討論的風氣是令我嚮往的,各位先進無償於板上解惑、提供法律觀點, 也很令我佩服,畢竟不是人人都願意無私地花費時間在別人的問題上。 前前板主或許因私人因素無法再管理看板,使LAW板荒廢了一段時間。 再加上最近板上的風風雨雨,因此決定出來參選,為LAW板盡一份心力。 二、政見: 1.將以現行板規為基礎,修改較不合理處,並將違規行為及罰則明確化。 2.將最大限度地保障板友發言的權利,除非討論已經明顯偏離主題或人身攻擊等 重大違規行為,否則不進行鎖文處理。若出現不得不處理之情形時,以宣告封 鎖線的方式進行,給予適當的緩衝時間。 3.不硬性禁止與生活法律相關的詢問,因觀察發文者的問題態樣,某些問題的確 涉及法律爭點,難以判斷切割。但為避免板面過於混亂,將設定一段時間內不 得詢問基於同一事實之相同問題。並定期檢討實際成效,再決定是否繼續開放。 4.提供暢通的建議與申訴管道,無論是板規、精華文章、板務判決等皆可來信建 議或申訴,本人將一貫秉持公正的態度來審視。 5.希望LAW板蒸蒸日上,討論者收獲豐富,提問者問題圓滿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16.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62316980.A.687.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ccwei (211.75.16.234 臺灣), 07/05/2019 1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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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第三點,這邊不需非得學術討論,而是一般生活法律可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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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及版友探討。前免職版主硬要將此版限為學術討論真是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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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18, 5年前 , 3F
管版很辛苦。感謝願意犧牲時間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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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26, 5年前 , 4F
這板從開板以來就是學術討論板啊 要變更要另外開或搬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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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21, 5年前 , 5F
可以兼容非學術討論吧 PTT基本上沒硬性規定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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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21, 5年前 , 6F
頂多就是看要不要透過投票方式調整看板討論方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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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31, 5年前 , 7F
實務上觀察,想要維持一個學術版,要有一定的人數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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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32, 5年前 , 8F
提供學術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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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47, 5年前 , 9F
學術問題很多也是從生活來的吧 不覺得要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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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1:57, 5年前 , 10F
幹嘛不去選生活法律版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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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2:00, 5年前 , 11F
不過願意管版還是辛苦了,若多數的意見仍要繼續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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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2:00, 5年前 , 12F
法律二版也是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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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41, 5年前 , 13F
問題也在這裡。發問的部分從書本、期刊、判決、還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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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遇到的狀況提起,如果回答的方式是基於法學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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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提問者也是針對所引起的問題作法學探討,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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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難道不是學術方式? 法學期刊上難道沒有教授或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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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44, 5年前 , 17F
針對某個判決或者新聞時事為引,展開法學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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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強調從開始就只能問抽象法學問題,回答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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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45, 5年前 , 19F
謹守抽象法學去做,本來就是對法學術探討做相當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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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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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樣是否必要? 厄,那就是選出的版主的"行政"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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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法學外行提出生活遇到的法學問題,確實一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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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能得到免費的打官司或者和解或調解的建議,講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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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49, 5年前 , 24F
就是想拿到免費的律師諮詢。但倘版面強調的是學術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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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49, 5年前 , 25F
回答方確實是可以從具體問題萃取出抽象法學問題,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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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0, 5年前 , 26F
進行法學對答的。要把法學探討往寬了認定,重點本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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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1, 5年前 , 27F
解答的一方。當然,想吸引從生活提問的法學外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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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2, 5年前 , 28F
總是要讓提問人得到一點想要的。有來有往才會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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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3, 5年前 , 29F
學術探討雖然常常是給答案的人在付出,但是真要做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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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重要或有趣的問題,有時候比答案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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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學術研究的人,基本的法學知識像是法條、判決、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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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學說等等的,那該是「基本知識」,價值是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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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問題的答案比問題更重要的,外行人肯定是,因為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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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7, 5年前 , 34F
欠卻基本專業知識,法條、判例、判決等就算每個字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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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8, 5年前 , 35F
卻不懂這懂文字組合表達的真正法律或法學意涵。考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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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4:59, 5年前 , 36F
學生,一堆更關心答案,因為就算不懂硬背,拿到分數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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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5:00, 5年前 , 37F
。可要做法學探討的人,答案很重要? 有了答案還要去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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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5:00, 5年前 , 38F
和批判答案之所來的法學論理過程吧? 人給了答案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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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5:01, 5年前 , 39F
那做啥法學研究? 課本和期刊所列的一堆學說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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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7n3JA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