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限定繼承跟拋棄繼承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a-la)時間5年前 (2019/06/19 16:21),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la0209 (a-la)》之銘言: : 我上網看了兩種差異 : 舉例,長輩債100萬,遺產20萬 : 限定:還了20萬,並出示財產清單,80萬不必還 : 拋棄:不繼承遺產也不用還債 : 我的疑惑是... : 那不就有負債就拋棄 : 負債還得起還有剩就限定 : 會有人像上方舉例一樣嗎? : 還完不夠再出示財產清單 : 這樣好像自找麻煩 : 還是即使是像這種舉例清況 : 限定還是有什麼好處嗎? : 想請教大家一下,謝謝 謝謝大家的回覆 後來是辦了拋棄繼承 但我還有疑問 去世的是我婆婆的爸爸 婆婆的五個兄姊妹都拋棄繼承了 我先生也拋 連我小孩也要拋? 這也牽扯太多人了吧.. 我查網路.. 依民法第1138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那1.直系血親卑親屬拋完不就2.父母拋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62.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932488.A.669.html

06/19 17:05, 5年前 , 1F
妳先生跟小孩不用 他們的繼承權是來自你婆婆 你婆婆拋棄 Y
06/19 17:05, 1F

06/19 17:08, 5年前 , 2F
這條血緣下來的 繼承權就沒了
06/19 17:08, 2F

06/19 17:08, 5年前 , 3F
只要是1138、1140都要拋。就看看法院可否大家一起共同辦
06/19 17:08, 3F

06/19 17:08, 5年前 , 4F
理拋(只要了1000),不肯的話費用就是N*1000。另外拋了只
06/19 17:08, 4F

06/19 17:08, 5年前 , 5F
要動用被繼承人的錢,包含喪葬費等,都有機會吃官司。
06/19 17:08, 5F

06/19 17:11, 5年前 , 6F
婆婆那輩都拋光就會輪到你先生那輩要拋
06/19 17:11, 6F

06/19 17:11, 5年前 , 7F
更正:1140在不用。
06/19 17:11, 7F

06/19 17:11, 5年前 , 8F
1176第5項
06/19 17:11, 8F

06/19 17:12, 5年前 , 9F
通常法院都會准各順位一起拋,只是寫狀時排列要注意
06/19 17:12, 9F

06/19 17:12, 5年前 , 10F
前順位的放前面,後順位的放後面,第一順位的也要注意
06/19 17:12, 10F

06/19 17:13, 5年前 , 11F
你婆婆那輩放前面,你先生那輩放中間,你兒子那輩後面
06/19 17:13, 11F

06/20 13:18, 5年前 , 12F
婆婆那輩拋完就輪到你先生那輩,他們也拋完就輪到你先生
06/20 13:18, 12F

06/20 13:19, 5年前 , 13F
的小孩那輩,如果他們也拋完後面還有就繼續。沒有就是輪
06/20 13:19, 13F

06/20 13:19, 5年前 , 14F
到你婆婆的爺爺奶奶,已過世就輪到你婆婆的伯叔姑。
06/20 13:19, 14F

06/20 13:21, 5年前 , 15F
牽扯太多人只是因為你先生的外公是高壽。
06/20 13:21, 15F
文章代碼(AID): #1T2V28Pf (LAW)
文章代碼(AID): #1T2V28P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