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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限定繼承跟拋棄繼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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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推 1噓 18→)留言26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la0209 (a-la)時間5年前 (2019/06/13 15: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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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網看了兩種差異. 舉例,長輩債100萬,遺產20萬. 限定:還了20萬,並出示財產清單,80萬不必還. 拋棄:不繼承遺產也不用還債. 我的疑惑是.... 那不就有負債就拋棄. 負債還得起還有剩就限定. 會有人像上方舉例一樣嗎?. 還完不夠再出示財產清單. 這樣好像自找麻煩. 還是即使是像這種舉例

推噓3(3推 0噓 12→)留言1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la0209 (a-la)時間5年前 (2019/06/19 16: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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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回覆. 後來是辦了拋棄繼承. 但我還有疑問. 去世的是我婆婆的爸爸. 婆婆的五個兄姊妹都拋棄繼承了. 我先生也拋. 連我小孩也要拋?. 這也牽扯太多人了吧... 我查網路... 依民法第1138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
(還有6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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