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和解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大家
前陣子我在PTT的推文被告公然侮辱
但我並未指名道姓也沒使用任何粗鄙不堪的字眼
因此即使走法律程序我想最後應該也能無事收場
之後被警察通知去作筆錄
警察問我要不要跟對方和解
當時心想:能用小錢省下麻煩當然好,如果金額談不攏那就走法律程序吧
因此就跟警察回答OK
後來想想 這樣是不是反而節外生枝
要是對方開出誇張金額導致和解破局
對方能不能主張我願意跟他和解表示我自知推文是針對他 而非我說的沒有指名道姓
因此想請教一下:
和解如果因此沒成功會對日後的法律程序造成不利於我的影響嗎?
如果會的話 我應該不跟對方和解比較好嗎?或是有其他方法?
煩請解答我的疑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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