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樓管理委員會?

看板LAW作者 (ponpon)時間7年前 (2018/10/19 13:02),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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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百貨一樓有店面,但這百貨其實已經荒廢許久了,二樓以上的部分是被法拍賣掉( 全由一個買家買走),除了8~12樓有4X個停車位(但電梯是壞的,而且2樓以上根本沒有 住戶),利用停車位當人頭說已通過住戶過半,所以基本上就是他們說什麼就做什麼。 現在買家要利用大樓管理委員會的名義做整修,說我們必須按比例原則幫忙支付整修的費 用。 Ex:假如我們佔10%,整修費用100萬我們就得付10w,之後還得定期繳管理費用。 抱歉我平常很少發文 統整以上我想幫家裡問的問題: 1.大樓之前是百貨,但已經荒廢,買家現在的意思是那是大樓要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做整修 ,請問可以利用停車位當住戶,並說住戶過半同意逼我們同意他們的說詞嗎? 2.如果可以,真的需要幫忙負擔部分整修費用嗎? 如果有什麼可以是我們能行使的權益還麻煩鄉民們告知,麻煩各位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83.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9925324.A.912.html

10/19 13:23, 7年前 , 1F
1是 2對
10/19 13:23, 1F

10/19 13:25, 7年前 , 2F
可以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
10/19 13:25, 2F

10/19 13:26, 7年前 , 3F
不過你們只需要依照比例負擔共用部份的維護費
10/19 13:26, 3F

10/19 13:27, 7年前 , 4F
而且如果百貨恢復商業行為。你們店面不是也會增值嗎?
10/19 13:27, 4F

10/19 13:32, 7年前 , 5F
樓主心態,就跟常見一樓不願意分攤修繕費用的心態類似
10/19 13:32, 5F

10/19 13:33, 7年前 , 6F
要說自私自利,這就是....可是看事情可以這麼狹隘嗎?
10/19 13:33, 6F

10/19 13:33, 7年前 , 7F
樓主心態,常見一樓不願意分攤"電梯"修繕費用的心態類似
10/19 13:33, 7F

10/19 13:34, 7年前 , 8F
(上面這行更正推文第一行)
10/19 13:34, 8F

10/19 16:28, 7年前 , 9F
照理來說,停車位本來就是依照持分分得的
10/19 16:28, 9F

10/19 16:32, 7年前 , 10F
可以參與管委會一起製訂保障自己權益的部分阿
10/19 16:32, 10F
文章代碼(AID): #1RoMLCaI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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