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妨礙名譽這樣告得成嗎?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6/04 20:00), 編輯推噓0(228)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發經過: 在不公開的社團有位網帥發了一篇影片說想認識新朋友 我留言:白內障要趕快就醫(因為影片他戴的放大片蠻誇張的眼睛都白的所以才這樣說) 他回覆(無TAG我):你長這樣子覺得你比較需要就醫,自打嘴巴 (回覆中有到我臉書擷取我的照片放在網路上) 我回覆:玻璃心是不是,連字都打不好建議他多充實內在並且對他說加油 (因為他的回覆確實在文法上跟用字上很奇怪) 他回覆(有TAG我):好喔 我還是別跟低智商見不得人好的酸民解釋什麼 真的好累喔 你媽知道你病得這麼嚴重嗎?真替你父母感到可悲~哀 (完整文字) 覺得要筆戰可以針對我個人,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是建議 就這樣提父母我覺得很美送,朋友看到都建議我要告他 但不確定真否能告成所以上來這裡詢問一下各位專業大大的建議 以上,先在這邊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0.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8113632.A.F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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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媽媽的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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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對令堂有任何不妥言論啊....嘴輸就要告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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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當然挺你啊,反正嘴巴挺人又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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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想請律師,要跟你朋友借錢,你看有誰還挺你??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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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你閃的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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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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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罵還要告,就有點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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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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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上面那個問題不在玻璃心三個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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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那你為什麼要留言先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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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有種人叫訟棍。或是實習訟棍。不過我相信原po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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