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詐欺和解後,不履行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18 18:21), 編輯推噓1(1014)
留言1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各位: 之前因故告人詐欺, 之後我們有到調解委員會和解, 並約定每個月付款,直至36期滿期。 詐欺一案,便以不起訴結束,亦過再議期間。 後來,那個人零零碎碎付了1期多, (從來沒有完整付過一期,都是部分部分付) 先是家裡有問題,後是換公司,接著便稱經濟有狀況要緩緩,態度又很差。 這樣實在讓我覺得有騙我和解的意思, 可以請教大家,這樣我沒有辦法再告他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4.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5730065.A.23A.html

09/18 18:34, , 1F
刑事不能,誰讓妳給對方分期的,和解要拿現金,沒
09/18 18:3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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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現金就是找自己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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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8:56, , 3F
都詐欺沒人格了,要就現金一次或是有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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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28, , 4F
詐欺犯就是惡性難改啊!不一次拿現金,就繼續騙你唄。
09/18 19:28, 4F

09/18 19:28, , 5F
刑事變民事,這下子他反而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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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35, , 6F
現在已經是民事了,你若當初要他找擔保,就沒啥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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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35, , 7F
36期根本只是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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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36, , 8F
你說對方騙? 那...一開始被騙的是原PO,卻又甘願再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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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36, , 9F
這........很難不跟別人講說...你甘願犯傻..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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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53, , 10F
只能強制執行 但是別期待
09/18 19:53, 10F

09/18 22:55, , 11F
趁早強制執行 但別太期待
09/18 22:55, 11F

09/19 22:04, , 12F
和解不拿現金,合法的被騙第二次QQ
09/19 22:04, 12F

09/20 00:12, , 13F
各位老闆們,如果能一次拿回,誰會想分期收?
09/20 00:12, 13F

09/20 05:35, , 14F
抵押動產不動產? 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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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9:07, , 15F
你可以選擇不要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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