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私人土地被使用卻不願支付租金已刪文
突然看到板規寫推文不能超過三行
所以還是回文一下
基本上起訴民事和增建地上物(鐵圍籬之類的障礙物)可以並行
兩者並不衝突
法律上最主要考慮的是時效取得的問題
(已總登記的土地還是有機會時效取得地上權,只是要件較嚴格)
這類鄉下祖傳土地平常閒置,平常沒事很容易忘記處理
一不小心二三十年過去,你們若沒積極表示意見,
等到需要處理時對方主張時效取得,很麻煩。
所以首先,至少民事上要起訴對方,向對方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最主要的拿到一個執行名義,強制對方搬離
對方搬離同時,你們再建造地上物,物理上阻絕對方使用
但是這類鄉下祖傳土地傳了幾代後有個問題
就是所有權人多如牛毛
你起訴會是共同訴訟,要把全部的所有權人列入原告名單
得去戶政、地政調閱繼承和土地資料,
中間親戚之間聯絡、溝通、說明頗為複雜
曠日費時,程序繁瑣,你自己跑會很累
所以會建議委任律師或代書協助處理
雖說這租金一年才五萬實在也不多,
你們全部的人分一分or有祭祀公會的話
看似對你個人沒什麼好處
但主要功能是阻止對方時效取得
租金事小,時效取得事大
且這類鄉下土地產權複雜,若能順便早點理清繼承關係
也能減少你們日後的困擾。
目前的情況,對方有無刑事責任,則要再研究一下。
※ 引述《fish1107 (go!go! 加油~~)》之銘言:
: 家族在鄉下有一塊地長期被旁邊的宮廟使用卻不願支付租金(租金一年約五萬),因為不住
: 在那裡,所以無法時時刻刻去做處理,目前家族想花五六十萬用蓋長城的方式去避免別人
: 使用。
: 我想到的是,本來只是收不到錢,現在卻是要多掏出五六十萬去蓋一個無法利用的建物,
: 似乎怪怪的?
: (原本就收不到錢,現在要多花五六十萬,而且還是收不到錢,每年可能還要花錢維護長
: 城,甚至會不會有其他的衍生問題?)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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