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私人土地被使用卻不願支付租金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Ignis ardens)時間7年前 (2017/05/02 14:53), 7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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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看到板規寫推文不能超過三行 所以還是回文一下 基本上起訴民事和增建地上物(鐵圍籬之類的障礙物)可以並行 兩者並不衝突 法律上最主要考慮的是時效取得的問題 (已總登記的土地還是有機會時效取得地上權,只是要件較嚴格) 這類鄉下祖傳土地平常閒置,平常沒事很容易忘記處理 一不小心二三十年過去,你們若沒積極表示意見, 等到需要處理時對方主張時效取得,很麻煩。 所以首先,至少民事上要起訴對方,向對方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最主要的拿到一個執行名義,強制對方搬離 對方搬離同時,你們再建造地上物,物理上阻絕對方使用 但是這類鄉下祖傳土地傳了幾代後有個問題 就是所有權人多如牛毛 你起訴會是共同訴訟,要把全部的所有權人列入原告名單 得去戶政、地政調閱繼承和土地資料, 中間親戚之間聯絡、溝通、說明頗為複雜 曠日費時,程序繁瑣,你自己跑會很累 所以會建議委任律師或代書協助處理 雖說這租金一年才五萬實在也不多, 你們全部的人分一分or有祭祀公會的話 看似對你個人沒什麼好處 但主要功能是阻止對方時效取得 租金事小,時效取得事大 且這類鄉下土地產權複雜,若能順便早點理清繼承關係 也能減少你們日後的困擾。 目前的情況,對方有無刑事責任,則要再研究一下。 ※ 引述《fish1107 (go!go! 加油~~)》之銘言: : 家族在鄉下有一塊地長期被旁邊的宮廟使用卻不願支付租金(租金一年約五萬),因為不住 : 在那裡,所以無法時時刻刻去做處理,目前家族想花五六十萬用蓋長城的方式去避免別人 : 使用。 : 我想到的是,本來只是收不到錢,現在卻是要多掏出五六十萬去蓋一個無法利用的建物, : 似乎怪怪的? : (原本就收不到錢,現在要多花五六十萬,而且還是收不到錢,每年可能還要花錢維護長 : 城,甚至會不會有其他的衍生問題?)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呢?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8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3707983.A.5FC.html ※ 編輯: gourmand (125.230.80.9), 05/02/2017 15:15:07

05/02 19:54, , 1F
謝謝g大的建議,很有幫助
05/02 19:54, 1F
文章代碼(AID): #1P22pFN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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