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籃球場打球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db2)時間7年前 (2017/02/08 16:24), 編輯推噓3(3030)
留言3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我 今年高三剛考完學測 閒閒沒事做 所以有的時候會去公園 附近的球場打球 在昨天發生了一件事 我9點到達球場 然後9點10左右 有2個大人就帶著一群小孩到球場玩 有點像補習班的樣子 他們在另一個半場玩球 然後突然有人暴投投到我的頭 我的眼鏡就被打飛 鏡框壞了 鏡片也刮花了 結果我就去找那兩個大人談談 他們說他們會聯絡他們的家長 賠這副眼鏡(原價2000元)但這件事 我也有錯因為這是球場 我自己要看球 所以我也要擔部分的責任(我當時是背對他們) 所以他們只願意賠1500 剩下的我自己吸收 最後我們交換聯絡方式 他們說會再聯絡我 但到現在都沒打來 我要打過去嗎 還有這件事是合理的嗎 他們一直說我才高中 沒見過世面的話 手機排版 sorr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2.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6542258.A.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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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ok ,有個法律詞叫做"折舊" ,你要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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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醫生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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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主要是避免過度填補損壞,使得財產權人反因此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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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得,但近年來實務與學說對此都有所反省,因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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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情形下,折舊反而使得損害無法完整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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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述來看,眼鏡是原PO生活上所必須,損毀眼鏡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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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必增加原PO生活上之不便,且原PO僅欲回復其正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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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要求賠償原價是否代表更有利得,頗值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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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折舊還要視原PO眼鏡使用長短、有無修復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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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有折舊就可以喊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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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原PO應該還沒成年,先請家長出面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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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TEN大 折舊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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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你有過失,你又不是在跟他們比賽打球,照對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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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果一個人路過球場被K,不就也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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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在投球正常路線上,根本沒有注意義務;提傷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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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吧,雖然對方可能還有其他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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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傷害告訴可以成立的話,以後大家真的不敢打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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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球場上打球,只要對方不是故意,眼鏡壞掉通常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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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民事賠償個人覺得已經是底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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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球場上不小心造成對方球員受傷,縫了好幾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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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去提告,告失敗,以後我們打球都知道要避開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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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球場本應注意是否會有球飛過來,擔部份過失感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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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願意放棄可主張的權利,不代表別人不能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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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注意義務是行為人要負擔,不是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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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樓上的說法,那在路口本來就要注意有無車輛、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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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本應注意有掉落物體,所以即使被撞傷砸傷都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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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承擔損害,不應該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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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3:55, , 28F
一起打球的風險承擔,跟不是一起打球的不一樣,不要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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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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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以原po的case,是丟球的人要負責還是所有一起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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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要一起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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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工地是工地內還是工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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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55, , 33F
請雙方家長出面協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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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cjMoTm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