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事收養出庭問題
各位先進好,不好意思第一次發問..如有不周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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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背景如下:
是這樣的我親戚是三四年前跟她老公離婚,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明由她老公任雙方子女的親權人,
但她這兩天突然收到地方法院家事庭的通知書通知他要出庭,
事由是收養,並列我親戚為「關係人」,應該是我親戚前夫的
現任配偶要收養雙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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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戚想要請教的是:
1、因為我親戚很怕出庭會講錯話或講不好,我親戚可以請律師去嗎?
或至少由律師陪同出庭?
2、如果在對方收養程序上有反對意見,並有理由的話,我親戚這邊可否
用書狀的方式向法院這邊陳報?
3、請問這個程序正常要花多久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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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6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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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是不想同意的,我知道同意的只要當場做成筆錄就好
※ 編輯: EDPENG5566 (36.234.166.171), 01/16/2017 15: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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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哦,我親戚那份離婚協議書中也約明我這邊有會面交往權,
但因為對方那邊一直阻止,所以在行使上遭遇很多困難
※ 編輯: EDPENG5566 (36.234.166.171), 01/16/2017 15: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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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是想詢問說我妹這次開庭可不可以請律師去或至少由律師陪同哦
※ 編輯: EDPENG5566 (36.234.166.171), 01/16/2017 15: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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