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雇主強制勞工退休問題

看板LAW作者 (future)時間9年前 (2016/09/12 22:36),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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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規定年滿65歲後,雇主可強制勞工退休,小弟的親戚目前55歲,在此間公司任職 20幾年,他的雇主要強迫他退休,照理來講是要付他資遣費吧?, 但我親戚去勞工局詢 問的結果是「在該人符合可自願退休的條件下,就算未滿65歲,雇主只需發給六個月的資 遣費,就可以強制勞工退休」,請問勞工局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36.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3691017.A.A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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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 退休金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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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退休金是雇主要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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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確認是否有退休資格囉~又確認下新舊制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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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吧,應該要發給退休金;但要看適用哪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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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計算退休金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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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是擇優,退休金高於資遣費,要給退休,反之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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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則優 是勞工自己選 理論基礎為應該有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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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可以在預告期選擇自願退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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