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被公司調職

看板LAW作者 (林林林)時間7年前 (2016/08/02 01:13),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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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最近收到公司要把她調到別的分公司的消息 據她所說,她在民國92年的時候好像有因為新制而簽了一份勞動契約書 其中有一條大概就是說乙方須要同意甲方的調派之類的,但甲方要給予適當的協助。 但是這次的調職是調到外縣市去,如果要搬家的話也非常麻煩、我弟弟也還在讀台北的學校,還有外祖父母同住。 公司的說法是它們發布之後一樣具有效力,如果家母不去的話就當作曠職依法解雇。 現在想請問有什麼法條能夠作為依據來避免調職,或是至少被資遣。 或是需要協商之類的話要找哪些單位,家母任職的分店在新北市,但是總公司在台北市,是否可以找台北市的勞動局來協調(因為聽說北市的勞動局長比較敢跟財團對抗)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6.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0071596.A.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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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要呼叫這邊的專業達人s 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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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16, , 2F
單身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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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40, , 3F
先確認雇主配套措施的內容是否合理且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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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41, , 4F
如果真的發生爭議,應以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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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46, , 5F
公務員/軍人/警察....說調就調了,哪有勞資協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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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舉的那些人沒有工會 是法律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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