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付錢請人家考試,有違反善良風俗嗎?

看板LAW作者 (empireisme)時間8年前 (2016/04/13 13:03), 編輯推噓11(11029)
留言40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強者我朋友 家裡蠻有錢的 但是不想出國唸書 理由就不贅述了 反正很鳥,說出來你也不信xd 他專業科目蠻強的 但是英文超級爛,爛到有剩== 不過專業科目的英文還是看的懂啦 他現在的問題是,由於他要考的系所,有英文門檻 門檻好像是到考考生的前75趴的樣子 他覺得自己一定衝不到那麼前面 於是想說服他爸幫忙花錢請人來考試 其實就是要請一些有大學學歷的 阿伯或是阿姨去考研所,然後被電報那樣 就是當分母啦! 預計請一個人包含到報名費,願意出3000到5000不等 我有問他,你知道請人當分母要請多少人嗎== 他笑而不語 只說如果不要太誇張的話 覺得這樣做感覺很酷 而且搞不好可上新聞== 總之,我聽完後就蠻好奇的 如果他真的做的話(姑且不論他的口袋的話) 這個契約是有效的嗎? 有沒有違反善良風俗 還有他說,反正那群阿伯,阿姨程度也不會太好 不需要要求請他寫低分 會用獎助阿伯阿姨再造的名義來幫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67.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0523832.A.301.html

04/13 13:15, , 1F
你的第一直覺,不認為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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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29, , 2F
我覺得很難講唉,又不是作弊,也沒要求別人考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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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也可凹成幫住阿姨就讀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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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 ,一樓可以把他想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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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普妹為了在聯誼時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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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花錢找了十個龍妹跟著她一起去聯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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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代考 沒有違法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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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去哪邊找那些願意配合演出的咖???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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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212條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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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把年紀的人,都馬有自己的工作事業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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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偽造文書 是找一堆人去降低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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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國立、公立,211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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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事補習班常幹啊 只是目的是為了拿到考題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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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沒錯,有些補習班為了要能夠早點把題目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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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請一堆人純報名,每個人把題目記一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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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0, , 16F
這種對於以比例錄取的考試有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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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0, , 17F
會被這樣堆進去的話那是學校本身考試方式設計有問題=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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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1, , 18F
感謝回應,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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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6, , 19F
不過,認真形容這行為的話,可以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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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方法,影響考試之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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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7, , 21F
只是,要是有錢到可以請到超級厲害的人短時間內拉高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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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那對於沒錢的考生而言,又是否是一種不公平??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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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8, , 23F
值得討論與深思....: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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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51, , 24F
但是,作法有風險,萬一分母變分子,你朋友就分子變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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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7:34, , 25F
國營考試就有類似規定啊,英文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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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7:37, , 26F
不過,用合法的手段去製造的結果可未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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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7:37, , 27F
法匠總會有些很奇怪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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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7:54, , 28F
真的有錢的話 很多科系都可以隨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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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8:40, , 29F
法匠 說得好 結幫拉派 言不及義 某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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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40, , 30F
考試設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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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3, , 31F
沒有刑責,但對知情的師長及同學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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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8, , 32F
脫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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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1:13, , 33F
是說前75%還不行,那真的是爛到沒有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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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3:54, , 34F
我也不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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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5:46, , 35F
到底是前75%還是前25%?前75%應該真的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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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7:28, , 36F
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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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26, , 37F
就是刷掉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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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脫法行為吧,他們又沒有要迴避某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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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9:07, , 39F
m大說的「以不正方法」還有解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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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3:36, , 40F
我覺得很好笑,也認為沒有違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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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3TCuC1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