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定期租約和不定期租約 對小弟的影響

看板LAW作者 (尼)時間9年前 (2016/03/12 17:01), 編輯推噓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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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先進們好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小弟最近租的房子,租約一年期即將到期 但因工作轉調的關係,預計在往後一年“可能”會離開現居地 所以想與房東續簽一年時,希望可以增加因工作離開,則視為合約到期 但房東好像不願意小弟所說的建議 又說可以改為不定期租約,這樣就不用受到合約的束縛 但就我所知,房東有意將此間房子賣掉 想問一下,小弟該怎麼選擇會比較好? ======================================= ps1.小弟認為繼續跟房東,說服房東依小弟的想法,增加合約內容 ps2.若為不定期契約,若要搬離也是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嗎?(租金月繳) ps3.如果房東在不定期契約期間,要租給別人,我是不是只能離開? ps4.如果房子賣掉,新房東說要租給別人,我是不是只能離開? (朋友跟我說我ps3和ps4因為土地法100條,所以我可以主張不離開是真的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67.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7773287.A.2C8.html

03/12 18:51, , 1F
不定期只對房客有利 房東一般不願意這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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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2, , 2F
1. 搬離仍然必須提前告知 2. 房東只能收回自用不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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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3, , 3F
3. 不定期租賃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房東賣房的話新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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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3, , 4F
有權收回 除非你們這筆租約有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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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3, , 5F
彼此彼此吧,原PO覺得加上房客想搬就搬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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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3, , 6F
怎會覺得房東想賣就賣,要你離開,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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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4, , 7F
建立雙方彼此違約時的罰則,如一個月的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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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先要用到誰就付錢,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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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7:56, , 9F
你要求對方就一定得答應?契約自由不是只有單方而已。
03/13 07:56, 9F

03/13 07:58, , 10F
月租下,也是對方通知後一個月搬離。
03/13 07:58, 10F

03/13 10:18, , 11F
看起來房東也是有商量,那你如果估計住多久就簽多久啊!不是
03/13 10:18, 11F

03/13 10:19, , 12F
說房東就得要被你說服、聽你的照你的意思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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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19, , 13F
換成你是房東你願意承擔隨時從有租金可收變成沒租金可收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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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22, , 14F
險?定期契約你可以解約,一般文具店的契約好像都是寫賠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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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的租金就能解約,該解的約他必須讓你解,該賠償人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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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23, , 16F
險損失就該賠給人家,房東沒必要佛心給你
03/13 10:23, 16F

03/13 10:27, , 17F
或許"賠"償這字眼是太重,應該說該給的"補"償還是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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