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樓基地台補助款問題

看板LAW作者 (該往左邊還是右邊)時間8年前 (2016/01/20 18:23),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大樓因為只有10戶, 所以沒有成立管委會 兩年前, 某電信說要與我們簽約架設基地台, 每月補助三萬 所有住戶就和議將補助款匯至某個可以信任的住戶甲帳戶, 有簽名 這兩年的一些大樓修繕跟清潔費用就從這些補助款中使用 若有結餘就在年節發放給所有住戶, 兩年下來大家都沒甚麼問題 現在問題來了, 一位新住戶乙剛搬進來就吵說這樣不合法 後來新住戶乙甚至還去控告甲竊占大樓公款, 我們這些住戶都為甲抱不平 請問大家 1. 我們這樣和議並簽名是否可授權以私戶當公戶使用, 法律上是否可行 2. 針對乙這種外來入侵行為, 是否有解套方法, 感覺根本是來亂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14.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3285400.A.041.html

01/20 18:46, , 1F
無犯意,且受當時全部住戶授權,竊佔告不成的....
01/20 18:46, 1F

01/20 18:46, , 2F
你們不能只能用"抱不平",要力挺
01/20 18:46, 2F

01/20 18:47, , 3F
至於住戶乙的盤算為何,請先打探清楚意思再提討論吧
01/20 18:47, 3F

01/20 18:53, , 4F
對了,某甲身分可以定義為"管理負責人"
01/20 18:53, 4F

01/20 19:10, , 5F
感謝回應, 乙一開始就想接財務, 大家覺得居心叵測
01/20 19:10, 5F

01/20 19:26, , 6F
只要金額正確,沒什麼問題;十戶有確實達成協議就好
01/20 19:26, 6F

01/20 21:05, , 7F
很簡單,你們開個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管理人為無給職,如
01/20 21:05, 7F

01/20 21:05, , 8F
果他還是要當,再選個監察委員,以防他喔誰~
01/20 21:05, 8F

01/20 21:07, , 9F
他想接? 投票表決不就得了???? 1票 vs 10票.....
01/20 21:07, 9F

01/20 22:22, , 10F
我們大樓都很單純, 碰到這種會告人的, 甲已不想再做事了
01/20 22:22, 10F

01/20 22:25, , 11F
不做事最合乙的意吧,所以才說不要只會抱不平
01/20 22:25, 11F

01/21 18:34, , 12F
管理委員會何不聘請律師事務所,作法律顧問?
01/21 18:34, 12F
文章代碼(AID): #1Mds0O11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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