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金

看板LAW作者 (Imskate)時間8年前 (2015/09/22 23:36),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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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4/7/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我先生受傷 傷勢:右鎖骨斷裂,開刀打鋼版,一年後需取出.某截肋骨裂開,無法開刀,只能讓它慢慢復元. 手腳多處皮肉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 有筆錄 無現場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有強制險+第三人.我方無 五、事實經過: 我先生騎機車,對方開車. 我先生於十字路口左轉,左轉後行駛於內車道. 進車道約20-30公尺處,被對方迴車撞上. 對方僅車損,我方受傷+車損 初步鑑定表: 在劃設有行車分向限制線路段(雙黃線)起駛回車,肇事致人受傷. {處罰條例第49條1項2款 ,第61條3項} 我方則無肇事責任 賠償金部分:診斷證明中醫師有備註需休養一個月 醫藥費:11萬(含一年後取出鋼板+後續復健費用) 調養中藥費:3萬 看護費(1個月+一年後取出鋼板休養7天):7萬4(2000/天) 車損:5000 減少或喪失勞動能力所害賠償:5.5萬(1個月薪資+一年後取出鋼板休養7天) 精神賠償金:??萬. 我先生是職軍,每年固定的體測注定是無法進行了(似乎會影響升遷) 本來是想開35萬讓對方小砍價一下,但因為真的很氣對方不聞不問! 只有開完刀隔晚拎著一盒蘋果至病房查看,之後連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基於肚爛原則,想將賠償金額開價到55萬,至多讓對方砍到45左右. 不知道這會不會太過分? 或是,可以再開高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123.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2936176.A.67A.html

09/23 00:09, , 1F
這金額可以找律師了。
09/23 00:09, 1F

09/23 00:10, , 2F
尤其是...找律師,應該會更有空間。
09/23 00:10, 2F

09/23 00:23, , 3F
樓上是指55開太高了嗎?
09/23 00:23, 3F

09/23 08:26, , 4F
低 XD
09/23 08:26, 4F

09/23 09:27, , 5F
有建議的金額嗎?有點沒頭緒多少叫合理但又不是獅子大開
09/23 09:27, 5F

09/23 10:08, , 6F
建議金額是要先詳細了解你們實際的狀況,這委由律師會
09/23 10:08, 6F

09/23 10:08, , 7F
比較好,鄉民隔空抓藥不見得適合你們
09/23 10:08, 7F

09/23 10:17, , 8F
太低啦~記得提刑事附帶民事~省裁判費
09/23 10:17, 8F
文章代碼(AID): #1M0NLmPw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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