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關於不遵守社區規約的住戶

看板LAW作者 (小熊貓)時間8年前 (2015/08/31 02:43), 編輯推噓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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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我們社區管委會的委員之一... 我們社區的管委會是義務職,亦即是完全不支薪的... 我們社區大樓是有附停車位的... (住戶購買) 但管理歸約上有註明,停車位僅能停轎車... 不能停機車或是腳踏車... (有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的同意) 後來為了因應重機的出現... 所以管委會有另行規劃出少部分的區域空間來讓住戶停重機... (以租用的方式,不做買斷販售) 以上的規約全都有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獲得出席的住戶同意 (出席的比例有超過法定的開會人數) 如今卻有一名住戶 不願遵守「租用重機車位」的規則... 硬是要把他自己的重機停在他車位的旁邊(車位已經停了他的私家車) 並辯稱說車位是他買的,他自有權利在範圍內停他的車子.... 且經過多次勸阻與溝通,仍舊我行我素... (他自己也曾有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提出他要如此停車的訴求 但遭到參與的住戶投票反對) 管委會主委連同社區總幹事有對他的「多次」違規行為進行拍照... 並且在他的車上貼違規單,然後在電梯公告欄公告有違規情形.... (並未指名是誰,而是說明有這樣的違規行為,希望住戶能不要違規) 但結果管委會卻反而遭到該住戶「去警察局控告說管委會此舉妨礙了他的名譽」 (結果主委因此還上了警局進行筆錄,也上過法院....) (上法院時有一群委員一起去的,不過那時我剛好人在國外所以沒一起去法院) 後來經過協調後,有段時間這位住戶暫時沒有再違規... 但沒多久後卻又繼續.... 管委會只能繼續貼違規單,繼續拍照蒐證... 但他甚至變本加厲,繼續去警察局告.... 然後還不僅停重機,連腳踏車也停了..... 現在警察三不五時就來社區詢問.... 主委三不五時要去警局.... 大家都搞得很疲憊了.... 不知道這樣的狀況,該做怎樣有效的處理? 我們是有打算請律師了.... 但又擔心一旦真的訴訟,對社區和主委以及各委員間不是一件好是.... 想請教在真走上法院之前,還有什麼法律方式可以行動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54.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0960196.A.FBE.html

08/31 08:03, , 1F
要告,訴之標的,訴之聲明?且要告也得經區權會表決。
08/31 08:03, 1F

08/31 08:55, , 2F
有購買產權的停車位..管委會要求不得停放其他種車輛..
08/31 08:55, 2F

08/31 08:55, , 3F
似乎決議也未必合法喔..
08/31 08:55, 3F

08/31 09:02, , 4F
是阿,規約基本上不得抵觸上位法律。可看臺灣高等法院95年
08/31 09:02, 4F

08/31 09:02, , 5F
度上易字第115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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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31, , 6F
這個問題近年來訴訟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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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31, , 7F
基本上 住戶勝訴的比率比較高喔
08/31 14:31, 7F

08/31 16:26, , 8F
建議請法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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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7:42, , 9F
請法律顧問沒什麼效益,因為只是讓你諮詢。
08/31 17:42, 9F

08/31 18:42, , 10F
他這樣停有礙到行車安全嗎??
08/31 18:42, 10F

09/01 00:00, , 11F
請法顧直接規劃後續處理,未嘗不可,不論是規約或區權、
09/01 00:00, 11F

09/01 00:00, , 12F
管委等,都能妥善規劃,甚至預防訴訟的產生。另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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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0:00, , 13F
書籍或協會也可參與、學習
09/01 00:00, 13F

09/01 04:18, , 14F
鬼島上不支薪的工作,仍有其他收益方式。請原PO貼圖以利討論
09/01 04:18, 14F

09/01 09:26, , 15F
重機比照汽車,為啥不可以停? 有規定可以一個車位可以
09/01 09:26, 15F

09/01 09:27, , 16F
幾輛車嗎?再者,現在他人財產使用勢必有原因理由,除規定
09/01 09:27, 16F

09/01 09:28, , 17F
外,是否有可以說服人的理由?你是無給職,但不表示其他人
09/01 09:28, 17F

09/01 09:28, , 18F
都需要配合無償諮詢吧?這是管委會事務,該有償委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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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9:29, , 19F
就該怎樣處理.
09/01 09:29, 19F

09/01 11:37, , 20F
謝謝大家的回文意見,我會再和管委會內部進行討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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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7, , 21F
找出對所有住戶都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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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7, , 22F
至於是否需請法律咨詢,這畢竟不是我個人能決定的,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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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7, , 23F
邊詢問,只是我自己個人的行為,我想獲得更多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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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7, , 24F
並非管委會想要免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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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7, , 25F
最後,說要貼圖討論的,我不清楚是要貼什麼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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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7, , 26F
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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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1, , 27F
貼停車現況照片啊。我不懂sind大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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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3:52, , 28F
懂了,就是不爽自hi無給職。題外話,把無給職掛在嘴邊確實
09/01 13:52, 28F

09/01 13:54, , 29F
令人反感,99%的社區委員都是無給,但是99%的人都知道有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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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3:55, , 30F
沒有不代表清廉,代表沒本事而已
09/01 13:55, 30F
文章代碼(AID): #1Luqx4--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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