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FB留言侮辱

看板LAW作者 (高雄!!我回來了!!)時間9年前 (2015/07/01 20:26),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我想請問下 前幾天我姐轉發她朋友貼的一個影片檔, 結果昨天遭到她一個不認識的人在底下留言謾罵, 不但一直罵我姐是豬,還罵些有的沒的,甚至連我媽都罵到, 但是今天早上那個人有把留言給刪除(不過我姐有截圖下來) 而今天下午那個人又跑去那繼續留言,還是一樣重複昨天罵的那些話。 我想請問,我姐能對那個人提告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提告要去1.地檢署,2.警察局, 可是我姐現在在個很鄉下的地方工作,很怕那派出所的警察不受理或吃案, 而且如果要我姐跑地檢署更不可能。 而我則是在高雄,我想請問我能幫我姐去提告嗎?如果可以需要什麼東西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9.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5753598.A.3CA.html

07/01 20:44, , 1F
那不如教你姐姐怎麼用FB封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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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50, , 2F
就是不想這麼放過那個人啊…畢竟他罵的真的很難聽
07/01 20:50, 2F

07/01 20:52, , 3F
之前報案(誹謗)員警有跟我說找住家附近的"警察局"
07/01 20:52, 3F

07/01 20:54, , 4F
沒有精準的說"派出所"(我猜可能有設備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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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56, , 5F
另外FB調IP有難度.還有告人不輕鬆.原告也是要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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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56, , 6F
姐姐的意願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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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1:42, , 7F
雖然說報案不需要跑地檢署,但是連去地檢署都"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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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那還是自己吃飽睡好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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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1:57, , 9F
你堅持的話警察就不能吃案,但這種沒績效的案子他查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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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點東西,他也不會有任何壓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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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1:56, , 11F
FB不提供公然侮辱案件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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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azn-FA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