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賣糾紛-(已解決)

看板LAW作者 (養天使的方法)時間9年前 (2015/06/03 11:56), 9年前編輯推噓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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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已聯絡上前屋主囉,前屋主大哥很有魄力的立馬解決了!(和前屋主大哥直接談 過,原來其實是中間人有點問題……讓彼此產生了一些誤會,我們的前屋主大哥真的是好 人喔!) 我們很幸運能夠遇到這麼好的前屋主,但真的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像我們如此幸運, 因此建議各位版友們在交屋前一定要徹底檢查各個細節, 若有疑慮的部分~也要寫在合約書中~約定交屋前必須解決,不然買了房子還是會怕怕的 總之透過仲介買房,就是三方面的責任 我們能夠有這麼好的福氣遇到這麼好的前屋主大哥,只是剛好運氣好而已~ 大家千萬不要像我們一樣傻傻的碰運氣><" ========================= 以下為舊文 ==================================== 我一直以為自己會是萬年潛水版友,沒想到會有上來PO文的一天 事情是這樣的,我不久前透過某大房仲購買了一棟透天,在今年三月交屋 這棟透天有四樓,一樓有廚房及廁所,二樓有主臥衛浴,三樓有客用衛浴,頂樓無衛浴 熱水器的配置方式為:一樓裝一台給一二樓共用&頂樓裝了一台給三樓使用 但我們購買時,前屋主就只有留下一台裝在頂樓的熱水器,原本在一樓的熱水器已經拆走 因此一直沒有辦法去測試一二樓的熱水管路問題(水龍頭是熱水端打開沒水的狀況) 我們當初很單純的以為"一樓的熱水器應該是原屋主要拆去新居使用吧?!" 就這樣簽約買了房子,也找了設計師來協助房子的整修,目前已經裝潢到一半 就在昨天終於裝上了一樓的熱水器後,打開一樓熱水器的熱水供水處, 即使不開水龍頭,也會聽到二樓浴缸的水龍頭發出"ㄘ"的聲響(很大聲) 我們請設計師找水電師傅過去看~師傅聽聲音研判為熱水管漏水 但浴缸為下沉式浴缸又沒有留維修孔,要真的找到原因維修就必須拆掉浴缸來檢查 拆掉浴缸很大的風險就是很有機會損壞~因此設計師那邊也不敢幫我們做 有問過朋友,朋友之前也遇過相同的狀況~處理到好是一筆可觀的費用(20萬左右) 現在真的蠻頭痛的,感覺上是前屋主隱瞞屋況,我們被他隱瞞屋況而買了房子 如果我們原本知道有這個問題,就必須考慮後續的維修,在開價上也不會開當初的價格 然後屋漏偏逢連夜雨,我們的房仲跑去日本玩了,無法及時解決這個問題...ORZ 我們只能靠FB訊息跟他聯絡,昨天房仲還問"你們能接受的浴缸損傷範圍為何?" 天兒呀~我們不是知道有問題還買,而是以為外觀和功能都正常才買的 我們當然不能接受任何外觀和功能的毀損呀!(淚奔) 昨晚我整夜都緊張到睡不著,因為我們已經沒有預算來處理這個狀況了 因此我想請問各位版友(我想應該有遇過類似狀況or有法律背景or房仲的版友) 請問按照狀況,若前屋主刻意隱瞞屋況而我們買了房子 1. 這個狀況是前屋主必須負全責對嗎? 2. 若前屋主不願意負責,請問某大房仲會有賠償的機制嗎? 3. 最糟的狀況,是尋求法律途徑~但我真的沒有頭緒,請各位版友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96.91.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3303771.A.33C.html

06/03 12:09, , 1F
快找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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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34, , 2F
先確認買賣契約, 再來是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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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57, , 3F
不過原po已經沒預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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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11, , 4F
沒錯...我沒想到買房要留預算找律師 (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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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7:19, , 5F
不是針對原po,是長久看這個版跟自己執業有感。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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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生病一樣,有時是無預警發生,身邊該留些現金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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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法律糾紛該找律師處理就不要省這筆錢,不是一句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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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7:20, , 8F
預算就以為來這邊問免費的就可以順利解決,常遇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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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7:20, , 9F
想省小錢反而越弄越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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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7:33, , 10F
可以把房子拿去抵押,就有錢可以請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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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處理結婚和買房兩大事,沒留緊急應變金真是我們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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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8:47, , 12F
不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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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8:49, , 13F
如果行有餘力,真的應該留點活水在手邊運用,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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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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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04, , 15F
律師好比醫生,有問題趕快諮詢,勝過遲延造成更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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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可以先從買賣契約跟保固條款下手,是否有「現況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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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類似條款,同時也探詢仲介與前屋主態度,能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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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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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4:34, , 19F
律師費了不起一審十萬,加幾萬塊訴訟費用,因為小錢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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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損失的是房產,偏偏房產動輒百萬千萬,之後,有啥好
06/04 14:35, 20F

06/04 14:36, , 21F
講的? (大概就是快律師費高,但是台灣的律師費用真的高?
06/04 14:36, 21F

06/04 21:45, , 22F
忘了留還好啦 我看過不只一個買房忘了留裝潢費用 = =
06/04 21:45, 22F
※ 編輯: sherlie (140.96.91.151), 06/05/2015 11:27:19
文章代碼(AID): #1LRdhRC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