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理賠金額
我方車子行經 T 字路口,主要是因為跟隨前車,未注意到直行車輛有一
輛機車接近,待注意到時,機車已經靠近至車前側方,雖我方有緊急煞車,
但仍與機車有所接觸,造成機車倒地,主要接觸的部份為機車的車牌和汽車
的側邊前檔,機車車牌有部份彎曲,汽車側邊前檔有一道刮痕,
體傷部份主要是後座乘客手臂有一處有骨頭裂掉。
當時我方有馬上下車,呼叫救護車與警察。
急診部份,當時醫生是說不用開刀,只需要休息幾個禮拜便會自行復原。
後來對方一個禮拜後回診,描述手臂傷勢沒有好轉,變成需要開刀,
因此對方轉診至他們家附近的醫院進行開刀手術,開完刀後的診斷書註明
需要休養三個月,後來三個月後回診,新的診斷書上有註明三個月內不能進
行粗重工作。
目前對方認為可以開始與我方進行和解(事發第一個月有上調解委員會,
對方才剛開完刀,認為待傷勢好點再來談),
只是沒想到第二次的調解委員會,對方列出一張理賠單,數目直上 168 萬。
這邊可能需要對傷者做一個描述,傷者是弱視,從事的工作是幫人家按摩,
有在三家公司工作,每家領到的月薪約是2萬塊,也就是 2萬*3 = 6 萬(一個月)。
對方覺得手受傷,可能長達一年無法工作,因此想要我方賠償一年的工作損失 7x 萬,
再加上之後醫療費/復健/精神賠償~
我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看到這個數字,只是搖搖頭,說不可能賠這麼多,
因此請求對方先出示稅收單,讓他回公司請示理賠數字,因此第二次調解也就
草草結束。
事後我有問保險公司,這樣的情況,到底理賠多少是合理的,
保險公司回應是第一張診斷書的三個月沒有問題,第二張註明的不能進行粗重工作,
不代表不能工作,因此會有爭議,要理賠這麼高的數字,幾乎是對方手殘廢才有可能。
後來我私下有再跟對方說明,這樣的數字,真的賠不出來,但對方也是說明至少要
一百萬,也再次強調,他按摩生意很好,這樣的數字是很合理的~
目前保險公司有拿到稅單,約是 7x 萬,目前對公司提出申請可理賠的數字,
待出來後,再與對方進行第三次合解,
但保險公司有跟我說,可能頂多只能賠到 2x 萬,
目前看起來合解之路還很漫長~
想請教一下,這樣的 case 到底怎樣的理賠數字是合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97.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7203360.A.0AB.html
→
03/24 21:31, , 1F
03/24 21:31, 1F
→
03/24 22:10, , 2F
03/24 22:10, 2F
→
03/24 22:12, , 3F
03/24 22:12, 3F
推
03/24 22:20, , 4F
03/24 22:20, 4F
→
03/24 22:20, , 5F
03/24 22:20, 5F
→
03/24 22:21, , 6F
03/24 22:21, 6F
→
03/24 22:30, , 7F
03/24 22:30, 7F
→
03/24 22:31, , 8F
03/24 22:31, 8F
→
03/24 22:32, , 9F
03/24 22:32, 9F
推
03/24 22:33, , 10F
03/24 22:33, 10F
→
03/24 22:44, , 11F
03/24 22:44, 11F
→
03/24 22:45, , 12F
03/24 22:45, 12F
推
03/24 22:45, , 13F
03/24 22:45, 13F
→
03/24 22:49, , 14F
03/24 22:49, 14F
→
03/24 22:49, , 15F
03/24 22:49,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