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網購商是否構成詐欺罪?

看板LAW作者 (哥)時間9年前 (2014/12/30 17:09), 編輯推噓1(5423)
留言3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假設我有一批囤貨,市場價值 500 元的商品, 但有行無市完全賣不出去,因為市場上有更好的產品,價值仍為 500 元。 這更好的商品指得不是功能上更好,而是做工精細度、美觀等。(被害人整體財產損失) 我想到一個方法,我在網購貼上更好競爭者的商品圖片,但是卻寄出我的囤貨。 我甚至在買家抱怨,幫他們付運「回」的費用並退回貨款,但由他們支付「去」程費用。 (無主觀犯意) 後來我順利把我一萬個囤貨都賣光了。 為什麼我這麼做? 1. 因為 500 元的東西,來回運費就要 200 元,因為功能上可以 取代,很多買家不會來退貨,或他們直接丟掉也不會心痛。 2. 我幫退貨者付運費也無所謂,因為只有少數會來退貨,整體上我還是賺。 3. 更少數的人會爭取運費「去」程費用,因為我退費,他們只損失 100 元。他 們會先通知消保官之類的,開協調會,車錢就不只 100 元。若他們還要把車 資算入,請和我到法院見,我不覺得有人這麼無聊。 4. 主動退貨可以和檢察官說我無「主觀犯意」,而且我還會說因為我覺得功能上 可取代所以是示意圖,這僅是交易糾紛,請用民事求償 (100元)。 我可以不斷複製這套方法,從中國進口廉價商品,賺取奶粉錢,為了小孩我稱得上是偉 大的爸/媽。還將是個沒有前科的爸/媽。 各位覺得我這樣可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55.10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9930541.A.3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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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可能會沒事 但長期下來隨著案件累積會影響檢察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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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就很有可能認定有詐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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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7:38, , 3F
這種案件很有可能在警察那裡就被「說服」以民事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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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利用警察加一道「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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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7:48, , 5F
既然自覺十拿九穩還有請教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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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7:51, , 6F
我問的是這樣構成詐欺嗎?受害者的總體財產並沒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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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7:53, , 7F
詐欺取財?詐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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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8:03, , 8F
你用A產品照片,卻提供B產品,本來就已經有犯意了,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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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8:04, , 9F
會沒有主觀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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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8:27, , 10F
文章第四行就該當詐欺了... 有行無市代表合理成交價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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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8:28, , 11F
被害者怎會沒有總體財產損害? 你太一廂情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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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0:31, , 12F
"我在網購貼上更好競爭者的商品圖片"這不是主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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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1:27, , 13F
第一關就可以用著作權法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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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主意 下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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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那件事我覺得比在這回答妳問題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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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08, , 16F
我知道你賣場在哪一定會跟你玩完整套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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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09, , 17F
多跟一個人跑法律流程 感覺不出來的有差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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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付交通費用出庭,比起來讓對方至少被易科罰金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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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13, , 19F
是划算啊...不要拿小孩當理由去做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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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14, , 20F
好手好腳,就算出賣勞力去做苦工養小孩也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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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9:11, , 21F
是詐欺阿 且有囤貨下很難不被認為是企業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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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9:12, , 22F
有點可惜常業犯被廢,不過一罪一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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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3:01, , 23F
企業經營者跟囤貨的關聯有見於法條或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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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3:12, , 24F
都屯貨了要說非專業應該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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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提到一次次賣掉囤貨想想消保法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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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8:19, , 26F
ㄜ 因為沒提到賣的對家的角色 交易雙方身分都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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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8:57, , 27F
關買家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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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3:54, , 28F
買汽車自用是消費 做來當出租車非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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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0:31, , 29F
你會在網路上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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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3:28, , 30F
除了車子以外就沒有消費跟商用都通的? 電腦設備呢?
01/01 03:28, 30F

01/01 03:29, , 31F
步話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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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7:50, , 32F
根本不用用到消保法,討論這個沒有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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