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遺產繼承問題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9年前 (2014/12/20 12: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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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chans (笨新)》之銘言: : 背景: : 日前祖母過世,針對遺產部分想先詢問 : 叔叔於幾年前意外身亡,有保險理賠約500萬 : 受益人有連同祖母共5人(叔叔的配偶&子女) : 但這筆錢實際是沒有給祖母的,本來要給他們當安家費用 : 問題來了,拿到理賠金後極度不孝,最近又開始在亂 : 而祖母有剩餘存款約150萬 : 問題: : 1.是否可以針對未給付給祖母部分進行追討 這要看當初你祖母沒拿,全部給你叔叔之配偶與子女的原因為何? 而你所謂的"極度不孝",又是所指何事?未對祖母盡撫養義務? 從有限的事實,初步判斷不是附負擔的贈與(既然是當安家費用) 那撤銷權的法律依據基本上是民法第416條第1項第2款 要件自己看看符不符合(這邊無法判斷) : 2.如何舉證?? (保單等應該都被處理了 保單等應該不用太擔心,只要證明保險金妳祖母沒拿而全部給叔叔的家屬即可 另外就是有贈與契約存在(叔叔的家屬允受祖母的好意) 接著--如果有的話--是撤銷權成立的舉證 : 3.是否有時效性 (叔叔理賠部分 & 祖母遺產繼承部分 理賠部分初步判斷用贈與處理,除斥期間只有短短一年(民法第416條第2項) 至於遺產部分因為事實太少無法判斷 不過先提醒你叔叔的子女是有代位繼承權的(民法第1140條),叔叔的配偶沒有任何權利 至於有沒有喪失,請參考同法第1145條,本處亦不做判斷 : 心得: : 跟多數人遇到這問題的一樣,對於不盡義務只等個坐享權利的人 : 希望能用法律來制裁他們,感謝版友回答!! --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9051515.A.F6F.html

12/23 04:40, , 1F
非常感謝!!
12/23 04:40, 1F
文章代碼(AID): #1KbG7xz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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