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個資法面對跨國公司形成無效法律....

看板LAW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7/14 06:05), 10年前編輯推噓7(211472)
留言107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件事情很糟糕,事情經過我用代稱如下: 受害者-甲方/受害者未成年子女-甲子女 / 涉案被告:乙方 /涉案跨國公司 丙方 事件經過: 甲方在民國100年遭到乙方惡意於丙方公開網站蓄意公布真實姓名,也包括甲子女 真實姓名與就讀學校亦遭一併惡意公布,乙方併恐嚇甲方對甲子女人身安全不利 (ex:發佈強姦甲子女言詞)證據記錄:http://ppt.cc/Wp3O。 丙方聲稱所謂『被動網站』然後甲方通知丙方高達二十次以上(包括國際傳真記錄) 丙方甚至放任乙方對丙方所轄地區違犯『種族歧視法』辱罵華人『支那豬』之言詞 對甲方持續長達一年以上辱罵....。 ex:補充證據:http://ppt.cc/03i0 復按本案甲方提出司法告訴,於民國102年5月查獲乙方及當年底起訴乙方,但乙方 卻未依照刑事訴訟法76條-101-1條3款羈押,疑係再度利用丙方開設其他帳號,威脅 及辱罵受害人甲方。 ex2:起訴書記錄:http://ppt.cc/TxAH 甲方分別於103年4月至7月,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案確認相關記錄後,通知並 請求『相關單位』相關單位包括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等,3個月下來 ,石沈大海,更別提包括衛服部面對丙方及乙方對甲方未成年幼兒,惡意公布真名 違反兒福法49條17款與69條4款之事實。 問題探討: 1.請問一下,既然國家法令明文規定保護事項,政府單位卻放任被害人與被害人未成年 子女迄今仍受到人身安全威脅與個人資料惡意被公布及恐嚇部分,有何見解?? 2.丙方涉案公司叫做google inc及youtube llc....我想大家都不陌生!!這家公司做過 什麼邪惡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這家公司在歐洲基本上與『罪犯』畫上等號多次,有 疑問者可以去查『google義大利霸凌判決』跟『forgetting』記錄,就知道我說的是 不是真的,另外:我更好奇,辱罵司法官『支那國法院狗官』等行徑,卻還不願意交 出罪犯記錄,google/youtube擺明要包庇罪犯是不是? *法律的鐵律: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證據:http://ppt.cc/vWx3 我不知道這版面有沒有法官會看,不過呢,我不需要講廢話,是不是真的已經交付 司法審判,有種辱罵司法官『狗官』我要看這個案件的檢察官什麼時候查到被告? 3.其他我不多說:公文通傳法務自10300429630-631兩文可以去ncc查證,我不需要廢話 有必要我會補上公文記錄,看看是中華民國的公務單位爛掉了,還是那家google公司 成了『犯罪天堂』,可利用其『跨國公司』之特殊身分,進行犯罪損及他人人權? *備註:1.本文有真實訴訟進行,請勿以負面言詞對本文惡意騷擾,後果自負 2.請按bbs學術規章進行,違反規定者後果自負。 ※ 編輯: actomorrow (123.195.217.213), 07/14/2014 06:10:17

07/14 06:17, , 1F
這篇寫得好~~ 推文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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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20, , 2F
黃先生表示: 本法學讀書團隊在旁觀察此案,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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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ctomorrow (123.195.217.213), 07/14/2014 06:21:12

07/14 06:21, , 3F
黃先生表示: 受害者或平反或賠償,另外,不懂a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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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22, , 4F
1.謝謝推文,但是我還是一樣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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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表示: ar1前一篇要狂"噓",作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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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慧來自於『退一步』,別起紛爭然後怒火燒智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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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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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不姓『黃』那位姓黃的是被告....有本事毀謗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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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25, , 9F
沒本事賠償對受害人名譽及百萬台幣財產損害.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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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26, , 10F
4.被告仍有『不明同黨』在案追緝未查明,我有合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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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27, , 11F
懷疑昨天來鬧場的arl搞不好是其同黨,不然為何惡意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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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0, , 12F
抱歉! 黃先生是本版Redwing自稱律師案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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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1, , 13F
也提告Redwing13於台北地檢署,剛好跟您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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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1, , 14F
肩膀聳聳,那是巧合的『路人甲』~謝謝告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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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2, , 15F
一名也姓黃,巧合。而ar1多次也在該篇"噓"文,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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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2, , 16F
會請版主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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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推你此文及起訴書,也表ar1不知為何處處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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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6, , 18F
因為本案有個有趣的地方,昨天查過arl的紀錄,他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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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很常態會用『支那豬』辱罵他人外,我也懷疑他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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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就是本案其他未查明被告,因為噓言過程中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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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8, , 21F
種族歧視言詞....與本案被告語法及行為模式太過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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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9, , 22F
我也很簡單,不跟對方爭!但是昨天的紀錄我有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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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40, , 23F
如果103年度他字1250號案檢察官有查明記錄對照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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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40, , 24F
基本上就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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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41, , 25F
台瑞檢: 這樣看來ar1有涉犯嫌疑,他需出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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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42, , 26F
台瑞檢: Law版越來越有正義了,"社會案件"馬上網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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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ctomorrow (123.195.217.213), 07/14/2014 06:43:25

07/14 06:43, , 27F
台瑞檢: 網路獲得討論,應也是LAW版該彰明之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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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48, , 28F
台瑞檢: http://ppt.cc/q15P 通緝都不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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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49, , 29F
台瑞檢: 哇~~! 這世界無情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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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51, , 30F
不止!該案被告被通緝,警方花了7個多月抓獲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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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51, , 31F
然後檢察官竟然丟個『不起訴』,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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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53, , 32F
台瑞檢: 你部落格今天就 120人了,表示此篇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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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53, , 33F
我對現在法律對於言論自由的定義會無言以對-起因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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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瑞檢: 也可見網路為24 hours所共見。很多人潛水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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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瑞檢: 閱讀。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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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55, , 36F
謝謝miroprespoka大的關切與鼓勵....希望這案件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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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59, , 37F
現在Law版真的很紅,貼文不到20分鐘,馬上180人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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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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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swatt多關心一些社會議題,可做公益如荒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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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24, , 69F
沒事可從小地方幫忙他人,將先改變你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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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影響你的行為朝正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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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1, , 71F
還有我回文?我啥時回文了?有人推文跟回文都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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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1, , 72F
還有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攻擊任何人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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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2, , 73F
至於你說的"涉犯嫌疑"你這明顯就是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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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4, , 74F
奉勸多做些公益,民事訴請之精神賠償部分將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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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4, , 75F
款至公益單位,以造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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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6, , 76F
本版的黃先生很清楚是指那位我看我隨便問一個都不知道是那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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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8, , 78F
【新聞】 父車禍王、母改嫁,阿罵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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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8, , 79F
要多幫助這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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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9:08, , 80F
你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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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9:08, , 81F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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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9:27, , 82F
請加入台北市失親兒協會當志工。
07/14 09:27, 82F

07/14 10:37, , 83F
我也笑了!!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07/14 10:37, 83F

07/14 11:02, , 84F
多做些公益活動絕對不會錯,記住本人所說之言。
07/14 11:02, 84F

07/14 11:31, , 85F
去當個 <荒野解說員>假日幫環保盡點力也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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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2:29, , 86F
請加入台大讀書會幫助黃先生 幫助他閱讀解讀法律條文
07/14 12:29, 86F

07/14 12:30, , 87F
喔還有幫助他閱讀解讀PTT板規 從來沒在看板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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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2:32, , 88F
不過原PO上一篇怎麼刪除了 是因為刪別人推文要規避板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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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4:16, , 89F
網路就是有這樣喜歡用負面言論批評人的人,你講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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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4:18, , 90F
不要涉及汙辱及誹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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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4:18, , 91F
你自己心知肚明是非黑白在哪即可。 有問題跟Red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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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4:18, , 92F
喔,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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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4:19, , 93F
討論,他自稱律師,ks0312可以去請教他現在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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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4:20, , 94F
為何他不敢再出來發言了? 去私信他...先做這動作吧!
07/14 14:20, 94F

07/14 14:21, , 95F
都請你們有空去多參加一些有益的社會活動。
07/14 14:21, 95F

07/14 14:21, , 96F
請珍惜自己的身邊事物,多關心他人。
07/14 14:21, 96F

07/14 14:23, , 97F
因為看你跳針沒興趣跟你喇賽,我是暑假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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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5:13, , 98F
教我何謂高深的保留分,持分
07/14 15:13, 98F

07/14 16:19, , 99F
總是這幾個ID,"把"流分請參考民法債篇或問Redwing
07/14 16:19, 99F

07/14 16:20, , 100F
他自稱律師,這是"理論上"的基本觀念
07/14 16:20, 100F

07/14 16:27, , 101F
XD版上這幾位喜歡發表負面言論的人,建議請自重,
07/14 16:27, 101F

07/14 16:28, , 102F
已經說明請自重。
07/14 16:28, 102F

07/14 17:41, , 103F
自重啥,我很尊重自己,不會自取其辱
07/14 17:41, 103F

07/14 23:01, , 104F
特徵1:為反對而反對 特徵2:攻擊他人 特徵3:很閒
07/14 23:01, 104F

07/15 01:06, , 105F
版上這幾位喜歡發表負面言論的人,建議請自重!
07/15 01:06, 105F

07/15 22:56, , 106F
看過律師證了還在跳我自稱律師頗呵
07/15 22:56, 106F

07/15 22:57, , 107F
要不要多去念點書,這種程度律師要上也有難度
07/15 22:57, 107F
文章代碼(AID): #1JmmAte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