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LAW版抓馬懶人包與法律分析

看板LAW作者 (Redwing)時間11年前 (2014/07/04 23:40), 11年前編輯推噓72(10028509)
留言637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身為手工製造業員工,寫寫訴狀、法律意見書是家常便飯,最近看wow版跟d3版的抓馬, 覺得有趣之餘,也會幻想有一天換我來戰是否能戰得更凶,戰得更有格調, 沒想到命運之神在7月1日給了我一個夢寐以求的機會(遠目): 一切的開頭就是從這篇文章說起: 文章代碼(AID): #1JiO3Yvr (NTU) [ptt.cc] Fw: 公告--一百零三年度訴字第二號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4141794.A.E75.html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引用推文分隔線=================================

07/01 09:52,
貼這個到NTU板~還將名字貼出, 我覺得學生法務部
07/01 09:52

07/01 09:53,
有故意昭示同學讓人家知道做了很多事,極不妥當
07/01 09:53

07/01 09:55,
判決不是用來打壓人, 這樣做很不道德
07/01 09:55

07/01 10:00,
推前民總助教,帥氣學長
07/01 10:00

07/01 10:05,
血與淚
07/01 10:05

07/01 10:22,
推學生法官 辛苦了
07/01 10:22

07/01 10:33,
好厲害,好會打字好會洗板
07/01 10:33

07/01 12:05,
"貼文"跟民總助教有何關係? 跟帥不衰氣有何關係?
07/01 12:05

07/01 12:29,
轉這麼多篇幹嘛 洗版喔
07/01 12:29

07/01 12:37,
對阿~為何學生法官要貼那摸多篇,真讓人看了替聲請人
07/01 12:37

07/01 12:38,
難過, 民總助教是哪一位? 真名如板上? 很帥嗎?
07/01 12:38

07/01 12:48,
一次轉那麼多篇會被檢舉罰錢不是嗎?
07/01 12:48

07/01 13:36,
這是學生法院而不是學生法務部貼的....
07/01 13:36

07/01 13:36,
況且判決理論上都要公開的,一般法院判決也會公開,以昭公信
07/01 13:36

07/01 13:37,
只是我們實務上的判決公開系統很弱(都是貼在外面法院牆上)
07/01 13:37

07/01 13:37,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也可以讓你查閱,美國甚至把當事人名字做為
07/01 13:37

07/01 13:37,
判決字號
07/01 13:37

07/01 13:39,
民總助教是指學生法官或是當事人之一吧,我是不知道一個
07/01 13:39

07/01 13:39,
上站次數1次的到處嗆這些判決,是不是覺得這些判決駁回了某些
07/01 13:39

07/01 13:39,
人的不合理訴訟請求,覺得難過覺得哀傷覺得法官都不理很寂寞呢
07/01 13:39

07/01 14:07,
哈哈有人又有新帳號了 而且還合體 更加強大 那摸厲害
07/01 14:07

我趕快設一下黑名單免得又有站內信

07/01 12:48,
一次轉那麼多篇會被檢舉罰錢不是嗎?
07/01 12:48

07/01 13:36,
這是學生法院而不是學生法務部貼的....
07/01 13:36

07/01 13:36,
況且判決理論上都要公開的,一般法院判決也會公開,以昭公信
07/01 13:36

07/01 13:37,
只是我們實務上的判決公開系統很弱(都是貼在外面法院牆上)
07/01 13:37

07/01 13:37,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也可以讓你查閱,美國甚至把當事人名字做為
07/01 13:37

07/01 13:37,
判決字號
07/01 13:37

07/01 13:39,
民總助教是指學生法官或是當事人之一吧,我是不知道一個
07/01 13:39

07/01 13:39,
上站次數1次的到處嗆這些判決,是不是覺得這些判決駁回了某些
07/01 13:39

07/01 13:39,
人的不合理訴訟請求,覺得難過覺得哀傷覺得法官都不理很寂寞呢
07/01 13:39

07/01 14:07,
哈哈有人又有新帳號了 而且還合體 更加強大 那摸厲害
07/01 14:07

07/01 14:09,
我趕快設一下黑名單免得又有站內信
07/01 14:09

07/01 14:46,
為了噓文專門弄個免洗帳號,也頗好笑的
07/01 14:46

07/01 14:52,
有人崩潰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殘嗎字號都不一樣啊XDDDDDD
07/01 14:52

07/01 15:02,
私信想唬執業律師,這也頗好笑
07/01 15:02

07/01 15:07,
搞不懂要告罪名
07/01 15:07

虛心求教,我可以考慮教你
============================================================================== 明眼的觀眾可以發現,小魯律在上述推文只推了四行,看似平凡無奇, 但世事最讓人難以預料的,便是那個霸特,miroprespoka針對我 『推 Redwing13:為了噓文專門弄個免洗帳號,也頗好笑的』這句推文, 以私信告知我該推文違反個資法第41條(私信內容詳見violation版,以下簡述大意) 理由為:miroprespoka 暱稱你於板上揭示其身分 已然違法, 請根本人道歉, 不道歉法院提告 眾為看官,相信大家不是李組長,看到這樣的文字,也會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簡單。 揪竟,是怎樣高深的法學素養,才會在我18字的推文中(包含標點符號),以他心通 得知我涉犯個資法第41條之刑責。 但本魯是有集滿律師考試及格證書、律師證書、律訓合格證書,並親自到裕民大樓 申辦入會的小律師,憑我右膝蓋中心偏左側三厘米處那根毛的智慧, 便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有人想唬我沒唸過法律!!!!!!!!!!!! 我從腦袋中的法源,翻出了個資法第41條之規定: 第一項: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2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此時,我腳底的雞眼跟我膝蓋的毛產生了New Type的感應,就跟阿姆羅與拉拉的相遇般, 雞眼悠悠的對膝蓋毛道出:哥,莫非是有人想唬主人? 主人的18字推文是有收集到M大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嗎? (個資法第6條第1項參照) 主人18字推文是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利用嗎(個資法第15條參照) 主人18字推文是有收集到個人資訊嗎?(個資法第19條參照) 主人18字推文是有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嗎?(個資法第20條參照) 這首主題曲又開始在我耳邊響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D_nnejkkOg
科男,這次我要比你先突破盲腸了,這推文違反個資法第41條顯然是有人要唬我的呀!! 口桀 口桀 口桀 口桀 口桀,拎背這次定要定電爆這個法盲!! 於是小魯律拿出隨身攜帶的律師證,用手機拍下,即時上傳dropbox 用小畫家遮蔽必要個資後,上傳imgur,哥本以為表明律師身份可嚇阻此法律知識淺薄之徒 未料,卻是一場漫長戰役的開始。 有人開始私信說,我是同道,快給我律師證字號 有人又私信說,我認識很多大律師,可讓小魯律混不下去 有人再私信說,三段式論(OS:這是啥?)噓文、免洗有無貶低之意(我還真看不出來 我推文有特定貶低哪個人) 我用三秒鐘做出一個睿智的決定,黑名單他 結果sevatif2 KapH98繼續來信盧我道歉,我也繼續黑了這兩個分身ID 本以為此後風平浪靜,但是事情不是我這款憨人所想得如此簡單。 sevatif2當天po了三篇文章(不過lawsuit版的被刪除了): ┌─────────────────────────────────────┐ │ 文章代碼(AID): #1JiyRoA5 (LAW) [ptt.cc] [建議] 板上有位 Redwing13自稱律?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290802.A.2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6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JiyWE0W (Lawyer) [ptt.cc] [問題] 板上有位 Redwing13自稱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04291086.A.02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 │ └─────────────────────────────────────┘ 內容大致如下: 這位自稱律師的人, 慣貼出律師證如下: 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有沒有人知是真是假, 可以委案給他嗎? 查一下他網路上有幾篇文章 覺得寫的不太對 如: 在法庭 告訴人一律為檢察官 告訴乃論罪 告訴人也是檢察官非原告 這已經並非實務見解(編按:因為那似乎不是我寫的見解) 請問有人認識這位ID的人嗎? 謝謝~ 因他有私下跟我聯絡,我不知他講的話是否正確 希望別被騙了(編按:這是暗示我騙你我是律師摟?) 希望有較清楚的人, 可以私信給我, 小女先感謝了~ 說好的用盡所有人脈挖我出來呢? 怎麼會是到網路問問看有沒有人認識我?套我個資 我以你查IP找人是FBI,沒想到實際作法卻是JOBI 靠,我本尊ID上線五千多次,分身ID的身份豈是如此容易被識破(菸) 於是,我問了google大神,這廝信中所談的到黃同學,到底是何人 大神說:http://ppt.cc/Q8Iq 在那個摸門特,我心中充滿狐疑,S大信中的有為青年哪去了? 為何搜尋結果會有:Re: [校園] 注意假台大變態研究生- 看板NTU - 批踢踢實業坊 莫非S大也跟我一樣喜歡JOKE,逗人開心,但辱我並非律師,豈能縱放, 於是開啟了我的推文澄清之路。 首先主戰場在福和橋,歐不是,是在律師版,但鏖戰一夜,VVAX版主即給出了禁賽紅牌。 S大遂轉戰Law版,並提出了以下法律見解: 1.貼判決有妨礙名譽罪責 2.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3.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4.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5.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6.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7.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8.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9.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10.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11.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12.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13.R生共犯N罪 罪證確鑿 ........................ 看完了之後,我只能說,這三小 於是我便po了以下文章,說明轉貼判決不構成妨礙名譽 ┌─────────────────────────────────────┐ │ 文章代碼(AID): #1JjXN8-N (LAW) [ptt.cc] [心得]北院102簡上52號刑事被告黃?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42056.A.F9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4 Ptt幣 │ └─────────────────────────────────────┘ 結果,S大就帶著謝金燕的暢銷曲降臨了(原諒我邏輯太好,不能重現,請看官自行參詳) 此時,小魯律靈光一閃,這廝一直否認我是律師,那倒不如賺個出場費試試 於是,小魯看看戶頭約有十萬可作賭資,便嗆賭:我不是律師,我賠S10萬, 我是律師,S賠我10萬。此招一出,S馬上故左右而言他,似是馬芙丸傳人 此時,本魯律心中已有定見,這傢伙弱爆了!!!! 與此人浪費口舌也賺不到十萬,便脫離戰場。 然而,這一轉身,便註定了一生的遺憾 因為版主出來洗地了 理由: 使用者sevatif2多次洗板、發表無益於解決問題和討論之文章。 證據: 20396 s 7/04 sevatif2 □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自稱律師案] 20397 s 7/04 sevatif2 R: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自稱律師案] 20401 s 7/04 sevatif2 R: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補充部分,參閱… 20402 s 7/04 sevatif2 R: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補充部分,參閱… 唉,法庭上的對手如狼似虎,天涯何處再覓S大歡樂之輩,憾甚、憾甚 ps.台大版推文請多加小心,因為那個人會不知不覺地降臨,為你獻唱姐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91.1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88438.A.AF0.html
還有 598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7/06 04:49, , 599F
犯妨礙名譽罪.兩句話,用詞惡劣,辱罵 <台大黃先生>
07/06 04:49, 599F

07/06 04:50, , 600F
該生沒有前科. 但 檢察官 不給緩起訴機會
07/06 04:50, 600F

07/06 04:52, , 601F
140.112.24 相關IP 將查明是否有網址被濫用
07/06 04:52, 601F

07/06 04:57, , 602F
http://ppt.cc/MyOS 新事實及新證據
07/06 04:57, 602F

07/06 04:58, , 603F
查核 Redwing 諸等所為惡行 更勝該<起訴書> 多倍
07/06 04:58, 603F

07/06 04:58, , 604F
將對R等諸生提出 300萬 民事賠償
07/06 04:58, 604F

07/06 05:39, , 605F
哈哈哈哈哈
07/06 05:39, 605F

07/06 05:43, , 606F
記得要跟人家討三百萬之前要先拿三萬塊出來當裁判費喔
07/06 05:43, 606F

07/06 05:58, , 607F
五項罪嫌, 請參考 樓下
07/06 05:58, 607F

07/06 06:58, , 609F
抓馬 24小時無休 隨時有新戲
07/06 06:58, 609F

07/06 07:28, , 610F
如同 北檢 陳平萍 美女檢座 為<讀書會>成員推崇
07/06 07:28, 610F

07/06 07:36, , 611F
鍵盤空白鍵又壞了
07/06 07:36, 611F

07/06 09:15, , 612F
貼這個起訴書在版上~把法庭上的事情公開講,我覺得黃先生
07/06 09:15, 612F

07/06 09:15, , 613F
有故意昭示同學讓人家知道做了很多事,極不妥當
07/06 09:15, 613F

07/06 09:15, , 614F
判決不是用來打壓人, 這樣做很不道德
07/06 09:15, 614F

07/06 09:15, , 615F
讚美阿卡拉特,聖戰永不止息wwww
07/06 09:15, 615F

07/06 09:16, , 616F
"貼文"跟redwing有何關係? 跟美不美女有何關係?
07/06 09:16, 616F

07/06 09:17, , 617F
為何黃先生要貼那摸多篇,真讓人看了替被告難過
07/06 09:17, 617F

07/06 09:17, , 618F
美女檢察官是哪一位? 真名如板上? 很美嗎?
07/06 09:17, 618F

07/06 09:49, , 619F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愛跳針
07/06 09:49, 619F

07/06 10:32, , 620F
對了,敬愛的 [ 黃先生],法務部律師系統,用你本名查
07/06 10:32, 620F

07/06 10:32, , 621F
無結果,跟你私信自稱同道有出入,可否釋疑
07/06 10:32, 621F

07/06 11:32, , 622F
m大說是同道 那可否提供證明文件呢?
07/06 11:32, 622F

07/06 13:19, , 623F
三萬塊不夠付裁判費的,要付三萬零七百元。
07/06 13:19, 623F

07/06 13:20, , 624F
a大也來摟XD
07/06 13:20, 624F

07/06 14:09, , 625F
a大也來看熱鬧了哦 呵
07/06 14:09, 625F

07/06 14:11, , 626F
ㄜ,假日加班就加減看...:D
07/06 14:11, 626F

07/06 15:05, , 627F
我好幾天就用律師系統查過了 的確沒有黃同學這位律師XD
07/06 15:05, 627F

07/06 17:34, , 628F
咦他一個多月前的站內信是和我說他女朋友是律師耶
07/06 17:34, 628F

07/06 17:36, , 629F
還說她是b97的要我去認親(?)
07/06 17:36, 629F

07/07 05:14, , 630F
Red[自稱律師案]相關文章及<軌跡>,循依法做 [公證]
07/07 05:14, 630F

07/07 05:15, , 631F
並 [依][中華民國 法律] 提出 五 項刑事告訴
07/07 05:15, 631F

07/07 05:15, , 632F
@140.112.24 IP@將提報NTU 依法對其查核使用權
07/07 05:15, 632F

07/07 05:15, , 633F
版友發言請自重, 觸法者一律依法嚴辦 嚴懲
07/07 05:15, 633F
關於M網友冒稱律師,並稱有司律集團及案源,將依相關法令檢討是否有告發之必要 如有網友因信其為律師,而委託案件並交付財物予該網友,請與本魯律聯絡 [相關犯罪證據]或可供<檢座>*參考*/謝謝/ ※ 編輯: Redwing13 (31.186.102.122), 07/07/2014 10:36:47

07/07 12:19, , 634F
非常歡迎..此部分篇文 已提起公證..
07/07 12:19, 634F

07/07 12:40, , 635F
公證?自稱己公證是不是要出示一下<公證>人證明*
07/07 12:40, 635F

07/07 13:15, , 636F
本年度司律界的奇聞..[140.112.24 自稱律師案]!!!
07/07 13:15, 636F

07/07 13:15, , 637F
本年度司律界的奇聞..[140.112.24 自稱律師案]!!!
07/07 13:15, 637F
文章代碼(AID): #1Jjihshm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