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肇事鑑定異議(法扶)

看板LAW作者 (飛飛)時間12年前 (2014/02/24 16:14), 編輯推噓3(3051)
留言5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先生的案件是 102年 9月 16日 車禍肇事鑑定開會是在 103年 2月 7日 上上禮拜收到鑑定結果 (103年 2月 13日發文 2月 14日收到) 2月 18日提供給公司 因為肇事鑑定結果判我方為主因 共四個當事者 兩個主因 兩個次因 主因一 : 未注意車前狀況 主因二 : 行車管制號誌異常 次因一 : 已死亡 涉嫌超速行駛 (約莫超速10~15公里 限速50 時速約60~65) 次因二 : 涉嫌超速行駛 (約莫超速10~15公里 限速50 時速約60~65) 兩 次因皆搶黃燈而行 (我不知道這有沒有利於我方,唉) 收到當下我有和律師通電話 律師聽完結果只說 再強辯只會讓法官覺得我們不認錯 所以認罪 但是要說我們不應該這麼重 我們是申請法扶的 我們申請的律師 是 A (開業者) 可是爾後接觸的都是 B 我們相信律師的專業 所以我們沒有說什麼 我們也覺得 屆時開庭 律師A應該會幫我們開庭 可是 在上禮拜公司不服判決 希望我們也能異議 我們打電話給律師事務所 我所得到的答案是 1.肇事鑑定可能要重新申請法扶 與原本申請的不同 (其實我不懂相不相同 我們申請的是 我們因為對方死亡 所以被以業務過失致死 交保 我們才找上法扶 申請律師 ) 2.我想要約 A 律師 祕書告訴我 B 律師較熟析整個案件 所以找 B 律師就好了 原本約定 B 律師 226 結果 我去電約完後 不到5分鐘秘書說律師當天沒空..... 所以 我們的案件 接下來是不是都是由B律師了? 我是上網找的 找到A律師 因為我相信他有能力也有辦法幫助我們 結果來了B律師 我上網查他相關案件只有一個刑事案件 其他都是智慧財產權的案件 固然不該懷疑律師的專業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問: 1.我現在還要再申請法扶 for 肇事鑑定異議嗎? 2.我該告訴律師我希望由A來協助嗎?(但是我知道他很忙 而且法扶的收入相較之下很少) 3.案件已進入司法 我看文末有寫 已進入司法程序者,請於收受鑑定書後,敘明理由向審理該案之司法機關聲請轉送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覆議。 所以我是要請律師寫什麼文之類的嗎?或者該怎嚜做? 謝謝各位了

02/24 16:52, , 1F
聲請覆議書狀,請求地檢署or法院就本件提出覆議。
02/24 16:52, 1F

02/24 16:53, , 2F
至於A、B律師問題,若B律師是A律師的受僱,應該沒差。
02/24 16:53, 2F

02/24 17:01, , 3F
能打智慧財產權的律師^^ 因該還不錯拉,至於鑑定結果
02/24 17:01, 3F

02/24 17:02, , 4F
就看你要不要申請再鑑定,我絕得法官不會認為態度不好
02/24 17:02, 4F

02/24 17:02, , 5F
但是你鑑定結果會被推翻的機率很低很低
02/24 17:02, 5F

02/24 17:03, , 6F
另外看不懂啥聲請鑑定要聲請法扶???啥意思??
02/24 17:03, 6F

02/24 17:04, , 7F
A是美女麼? 一定要A?? 除非你主張你完全沒有過失
02/24 17:04, 7F
就是 秘書說 我們申請的法扶 是for 業務過失致死的案件 若是我們要異議這份肇事鑑定 則需要重新申請一次法扶 我想這是攸關於法扶後面的補助嗎? 一個案件所能申請的費用有限? 所以需要再度申請 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02/24 17:07, , 8F
A不是美女啦 @@ 只是有名 因為B完全不認識
02/24 17:07, 8F
不是要說我們完全沒有過失 只是應該我們不是主因 因為主因次因據說差異很大 我們主張主因是 號誌故障 若號誌沒有故障 則不會發生後續問題

02/24 17:14, , 9F
要不然律師很輕鬆的就搞定,一切都看鑑定結果
02/24 17:14, 9F

02/24 17:14, , 10F
@@ 原來法福是這樣稿的阿,兩次算兩件收費....國家悲
02/24 17:14, 10F

02/24 17:15, , 11F
另外是你的鑑定結果不是已經主因在號誌了麼?
02/24 17:15, 11F

02/24 17:15, , 12F
你不就成功主張了?
02/24 17:15, 12F
因為主因有兩個 肇事鑑定出爐以後 不知道是哪個單位(OR 哪個人) 打電話給公司襄理說 你們完蛋了,你們現在是主因 你們責任跑不暸了 等著負責吧! 律師有說 若案件這樣走下去 勢必會被關 不想關就是和解 但是當初調解委員會的時候很不愉快 對方還到公司灑冥紙 所以和解這條路勢必很困難 所以我們才希望將主因有沒有可能改判成次因 這樣後續的賠償金額會不會比較好談?!

02/24 17:17, , 13F
觀念一:有名的律師不適合你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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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好的 ^^"

02/24 17:18, , 14F
觀念二 主因次因差不到幾成7 3很極限了吧
02/24 17:18, 14F

02/24 17:19, , 15F
之前有看到有人POST 車禍肇因分配表,有興趣自己抓
02/24 17:19, 15F
我剛剛GOOGLE 車禍肇因分配表 沒有找到相關文件?!

02/24 17:20, , 16F
找一個有服務心態的律師對你案子比較有用
02/24 17:20, 16F

02/24 17:20, , 17F
什麼這樣搞?本來就一審級算一次,兩個審級算兩個程序,
02/24 17:20, 17F

02/24 17:20, , 18F
國稅局也抽兩次稅啊
02/24 17:20, 18F
所以我們還要再申請一次 for 肇事鑑定異議的嗎?!

02/24 17:20, , 19F
SORRY我以為是調解...道歉
02/24 17:20, 19F

02/24 17:21, , 20F
法律上真的一個審級一個律師
02/24 17:21, 20F

02/24 17:21, , 21F
如果對這個律師不滿,可以請求換律師@@
02/24 17:21, 21F
也沒有不滿了>/////<

02/24 17:22, , 22F
一般你可以找到調解到第一審包起來的律師,第二審不能
02/24 17:22, 22F

02/24 17:22, , 23F
包,上面是我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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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23, , 24F
法扶是如果調解成功,律師可以酌增費用,但調解+一審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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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23, , 25F
併算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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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們沒有調解 (因為調解公司都是自己去 沒有告知 我們是調解不成功後才知道時間日期的)

02/24 17:34, , 26F
看法扶准許的是什麼。可能不用另外申請法扶就可覆鑑。
02/24 17:34, 26F

02/24 17:34, , 27F
不用再申請法扶,直接請該律師異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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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35, , 28F
妳也可以要求A律師出面,如果他不出來,可以問法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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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37, , 29F
其實不明白的地方你直接問法扶比較快
02/24 17:37, 29F

02/24 17:38, , 30F
畢竟我們也沒看到你的法扶申請上面怎麼寫的
02/24 17:38, 30F

02/24 18:43, , 31F
感謝以上大家的幫忙~~~~感恩^^
02/24 18:43, 31F

02/24 21:45, , 32F
主次因不會改變有罪這件事次因沒和解常常比主因有和解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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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21:47, , 33F
對於公司 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超速 其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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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21:47, , 34F
這都足以讓公司若被求償後轉向員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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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21:50, , 35F
號制獨自承擔主因 貴方未注意變次因其實並沒有太大實意
02/24 21:50, 35F
因為其實當初初步研判表主因只有交通號誌 而我先生是過了路口後 車身到路口中央才被兩個次因駕駛所撞擊 而次因皆闖黃燈 所以公司主張 應該並非主因 而和解 其實當初我們都不知道調解委員會開的時間 都是由公司襄理與課長出席 我甚至是在結束之後從別的地方才得知他們已經調解不成功 因為當初對方調解的原因只有一個 要我先生承認是他撞死他兒子 但事實不是我們去撞 但是他們也不聽我們解釋 現場是由 議員主持 所以協理和課長的意思是他們也沒有說話的餘地 但是這樣能主張不是我們不和解嗎? 唉

02/25 14:51, , 36F
和解只有成功跟不成功。 而不成功的原因要不要提出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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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4:52, , 37F
看情況。 另外這樣的敘述其實並未說明發生時的狀況,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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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4:53, , 38F
主因次因,講白點都是給法官參考用的,如同d大所言,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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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4:53, , 39F
爭執這並無太大實義。
02/25 14:53, 39F
225 再次調解 他們求償 一億 之前原因都是 我們沒有說是我們害死他兒子 他要我先生承認是我們過失所以他兒子死亡 當時發生時 雙方都綠燈 是交通號誌故障 所以我先生覺得我看到的是綠燈 所以我直行

02/25 21:22, , 40F
妳想主張不是你不和解只有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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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1:23, , 41F
我出了上千萬的價碼了 對方還是不同意
02/25 21:23, 41F
對方不只出上千萬 他出一億....

02/25 21:25, , 42F
次因也是有責 對方要妳方承認你不承認當然是妳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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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1:52, , 43F
妳先生過路口的時候是啥號誌?車速有減或加速? 有超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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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1:52, , 44F
限?
02/25 21:52, 44F
我先生過路口是綠燈 但對方也是綠燈 只是出路口時 是黃燈 (黃燈到他出路口相差不到30秒) 亡者後方的朋友說他沒看到變成黃燈

02/26 11:54, , 45F
那不重要啊 有帝王條款"未注意車前狀況"
02/26 11:54, 45F

02/26 11:55, , 46F
很難翻案成無責
02/26 11:55, 46F

02/26 11:56, , 47F
是多是少 又不會影響有罪無罪
02/26 11:56, 47F

02/26 11:57, , 48F
公司爭執主次因是因為賠償責任大小
02/26 11:57, 48F
對,就是賠償的大小 因為現在我們是主因 對方求償一億 他們說報告書都出來 如果沒有你們公司司機的車 我兒子根本不會死.....

02/26 11:57, , 49F
畢竟綜最後能像員工求償也是藥先掏錢還不見得要的到
02/26 11:57, 49F
向員工求償就是在那邊做工作做到老 每個月被扣薪水

02/26 14:38, , 50F
唉,向員工內部求償真的是會在經濟上逼死員工。
02/26 14:38, 50F
不得不承認 在經濟上逼死員工真的會害死一個家庭 唉

02/26 14:42, , 51F
最近討論到一個也是內部求償案子。想試試看能不能用
02/26 14:42, 51F

02/26 14:42, , 52F
與有過失、生計抗辯加消債更來盡量幫忙看看…
02/26 14:42, 52F

02/26 20:38, , 53F
內部求償機制還OK啦,之前遇過對岸的案子才扯,原告聯手員
02/26 20:38, 53F

02/26 20:39, , 54F
工錢先跟企業主拿掉後再說咧~
02/26 20:39, 54F
※ 編輯: fei55 來自: 122.146.69.152 (02/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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