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認錯人遭到毆打

看板LAW作者 (安安)時間10年前 (2014/01/20 17:51), 編輯推噓1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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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在去年九月的時候 我騎機車在路上無故被攔下毆打 因為事情來得太突然 我又載著女友 而沒有做出任何反擊 只有拼命擋他的拳 後來有請警察前來處理 對方沒有離開 聲稱認錯人 我去醫院驗傷的結果是臉部挫傷 眼球出血 隔天對方有傳簡訊關心我的傷勢 又隔了幾天 他告訴我他的手機壞了 給了我他LINE的ID 叫我用LINE與他聯絡 這中間他都沒有任何的關心 直到兩個禮拜後 我眼球出血的狀況比較好一點 我主動與他聯絡討論和解的事情 我告訴他我兩個禮拜沒辦法打工(超商大夜班) 看診只有看兩次 一次是發生事情那天看的急診 第二次是隔幾天去看眼科 (急診告訴我眼睛部分要去看眼科 他們沒辦法處理) 最後討論的結果是以兩萬元和解(薪水與醫療費用) 他說他一個人住外面很辛苦 沒什麼錢 一個月後才有辦法給我 我也就答應他了 到了和解的日期 依然是我主動與他聯絡 他沒有回 也沒有已讀 後來我決定請當初承辦的警察向他提告 隔了15天後 對方用LINE與我聯絡了 他說他因為現在才有錢 所以現在與我聯絡 並且要我去找他 向他拿這筆和解的錢 我當下看到非常的火大 我認為如果要延期 應該先告知我 而且他竟然要我去找他拿 搞得好像我是為了錢一樣 所以我選擇了不回他的訊息 最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想請問各位版友 我應該準備什麼 LINE上面的對話和包紮後的照片需不需要印出來 或者手機裡面有就好 如果要和解 我應該怎麼向他求償 如果我堅持要提告 對方會怎麼樣 麻煩各位版友幫幫我 遇上了這種事情真是百般無奈阿.... 法律板首PO 排版不順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2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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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的 只是要排時間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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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別氣了 拿兩萬回來 因為訴訟要有時間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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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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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應該怎麼要求比較合理? 我也覺得兩萬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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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身份地位財力等等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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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很一般的大學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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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傷勢和慰撫金,可以開在10萬-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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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和解,他起碼被判3個月起,你可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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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印出來給地檢署附卷,最好開庭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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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太少,且這次打的是頭,還是多多觀察自己持續做C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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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部分,如果事證明確就快提告,檢方會依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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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收到傳票,表示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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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你是提告的一方,若覺得權益保障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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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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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已經提告最好是去免費諮詢,也可以去檢察署的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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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輔導科,具體說明你的需求,他們就會給你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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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請律師是浪費錢,訴訟輔導科不會回答這實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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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boards大:沒有3個月這麼多,我的當事人手骨折打石膏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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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判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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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才判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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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打牆了,(對方才判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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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小傷而已 兩萬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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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比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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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的頭很好啊,比很多沒被打過的人還好,寫這一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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