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老闆強行拖拉我至三四公尺
後續發展:
昨天,去三重調解所免費法律諮詢,
現場的工作人員說,可以現在打電話請我老闆來這裡調解。
我請我男友幫我打,我老闆回,現在沒空!
再問他哪時候有空?他就掛電話了,從此之外,就不接手機了。
律師給我的建議是,可以告他刑事傷害罪之外(罰款約三萬以下),
和刑事附帶民事(剛上網查,要等到刑事開庭通知才可以申請?)
和民事賠償(薪水 資遣費和受傷費用,約三萬左右)
賠償金額其實很少,
所以,律師建議先要讓我老闆出面跟我談調解,開個20萬,再給我老闆砍價,
這樣對我比較有利。
這兩天,不論我打電話,傳簡訊和寄email,他一概不回應。
昨天有找到我老闆的親戚(住在公司樓下,我們公司是住宅兼公司),
但他似乎不想理這件事情,雖當場打了電話,連絡到我老闆,
他只淡淡地說,妳老闆已經搬家了!且不會再回公司了!
且轉述我老闆的話給我聽,”妳不要再過來了!”
我現在該怎麼辦?家人朋友建議我直接提告。
我們公司是兩人公司,
我的工作紀錄證明就只有我用我的gmail寄給我老闆的信,
且沒有人看到我老闆打我 拖行我,我要提出人證之類的嗎?
當天有立刻報警,警察有去公司按門鈴和打老闆手機,
但我老闆都沒回應。之後也有去警局備案和去醫院驗傷。
但還是有點擔心我的證據太薄弱。
另外,關於美容保養品添加防曬劑的法律問題,
我們的產品還未上市到通路,
我這裡有產品紙盒的說明和全部成分表,
但商品還未上市到通路,這樣我老闆有構成違法嗎?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的回信和回文。
※ 引述《SNOWBON (123)》之銘言:
: 今年剛從學校畢業,在一家非常小的保養品進口公司工作,
: 公司只有我和老闆兩人。
: 老闆情緒很不穩定,一開始我就知道,但為了錢,我一直忍下來。
: 事發原由:
: 今天中午12點,日本工廠來了一封信,
: 老闆要我當下翻譯信件並且回覆信件,
: 我做完大概12點半,我跟老闆說,我想先去吃飯。
: 老闆不讓我出去吃飯,要我把今天剩下的工作都做完才可出去吃,
: 就這樣爭執了三四分鐘,
: 他突然把辦公室大門口打開,對著我說,滾出去。
: 我說,如果是要fire我,請現在給我薪水。
: 他說,fire 你娘,妳現在就給我滾。
: 我見狀不對,趕緊收拾包包,
: 他卻不讓我收,作勢要打我,我拿起電話要報警,
: 他衝過來要拉我出去,我倒在地上。
: 他就硬拖我,從辦公室內拖到門口外面,大概有三四公尺之遠,
: 途中我有大喊救命,但他都不理。
: 我被拖到門口外,倒在地上,之後,他進去把我的私人物品丟在門外,
: 我當下立刻報了警,因為警察局就在旁邊,
: 所以警察很快就趕到了,但是我老闆不開門。
: 警察來的時候,我只覺得左手手指頭很痛,沒有流血,
: 但過了幾分鐘後,手指頭滲出血來,
: 警察說,他們只負責刑事傷人的部分。
: 也有去醫院驗傷了。
: 想請問各位大大,
: 除了刑事的部分,我還可以對我老闆提告什麼呢?
: 我想要回我的薪水和資遣費。
: 另外,最近跟我老闆有個爭執點,
: 我們保養品沒有防曬功能,
: 老闆卻要我在紙盒外包裝上面標示,我說這樣會犯法,
: 但他卻要我這樣做。
: 對於法律知識真的非常的淺薄,希望各位大大能幫我。
: 非常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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