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為什麼以前往德國日本留學法律?

看板LAW作者 (Dameme)時間11年前 (2013/08/09 18:49),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dharma (達)》之銘言: : 聽說早期台灣人出國留學法律 : 德國和日本是大宗 : 日本可能是因為台灣被殖民過? : 那德國呢 : 對德國的印象只依稀記得日耳曼帝國、希特勒、鐵血宰相 : 德國如何是法學大國? : thank 法制史很長,而且相關的書籍超多的,所以我簡單講 德國在立國之初(好像19世紀初)就已經制定好有體系的法典了,然後一直發展發展發展, 後來日本在明治維新的時候受到帝國主義的影響,決定仿效當時最強的歐陸國家就是德國 於是日本的法律制度就從德國方面繼受過來了! 之後清末有幾次變法,派出留學生想取材,所以決定選擇交通最便利的日本! 從此後清末民初的法律基本上就是從日傳過來的! 之後國民政府來台,法律學者漸漸發現日本有些理論有漏洞,加上當時交通逐漸發達,於 是決定親自前往日本法的被繼受國德國考察,結果一考察發現德國的法律觀至少領先本國 數十年,於是那群留學生(林山田老師那一輩)就趕緊把東西抄一抄帶回來,填補了許多法 律漏洞,從此後大家對德國見解就比較有信賴,於是開始以德派見解為大宗了。 德國是法學大國,是因為發展的早的關係。就像普遍會覺得憲法大國是美國一樣,是歷史 因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79.113

08/09 18:57, , 1F
google 歐陸法系 英美法系 就可以讓原PO看不完了....
08/09 18:57, 1F

08/09 20:13, , 2F
以前德國讀書免費 很吸引留學生
08/09 20:13, 2F

08/10 19:10, , 3F
台灣法律名詞用法很多和日本一樣
08/10 19:10, 3F

08/12 23:41, , 4F
美國除憲法外 消費者保護和食品藥物保護法似乎也有名?
08/12 23:41, 4F

08/12 23:42, , 5F
還有移民法?
08/12 23:42, 5F

08/13 12:36, , 6F
██禁止人民購買槍枝=違憲! ! 寧可違法不可違憲███
08/13 12:36, 6F

08/18 17:28, , 7F
嗯嗯
08/18 17:28, 7F
文章代碼(AID): #1I1CaWLK (LAW)
文章代碼(AID): #1I1CaWLK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