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失物的所有權

看板LAW作者 (ll)時間11年前 (2013/04/24 14:25),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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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育排球課同學們很常會把球打飛到牆後的住宅區 有時候上課的同學就懶得去檢 居民便把球搜集起來然後放在門口等人認領 後來有同學發現之後就跟居民說可不可以給系隊使用 當然居民覺得占空間也答應了 這個排球系隊所使用的球大概有十多顆都是從那邊拿來的 後來過了一段時間學校體育室發現有這件事就來把所有球都拿走 並且說誰知道有哪些球事學校的、哪些是系隊買的(因為球上面沒有記號) 就這樣系隊跟學校都鬧得很不愉快 ※以上情節與現實均無任何關係,如果有純屬巧合 就我自己思考這件事情 我覺得學校不對占大多數,因為體育課完學校本來應該要盡義務清點 如果有掉必須要找到負責人負責賠償 (就跟借書不見一樣,在付完款之後那本書的所有權應該是負責人的吧!就算他找不到) 而不是後來發現這些球的存在之後才來要、並且不分青紅皂白所有球都取走 我想要問的事情是 1.如果學校本來就沒有去掛失這些球 而撿拾人撿到並且開始使用 在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假設兩年) 這些球的所有權依然是屬於學校嗎? 還是屬於撿拾人 2.如果球上面沒有記號 那最後學校要追哪些球是屬於他們 在法律上要如何執行(假設他們也不知道掉了幾顆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97.77.2

04/24 14:32, , 1F
拾獲物品,放置公開處招領逾半年,拾獲者可處分拾獲物
04/24 14:32, 1F

04/24 14:33, , 2F
沒有做記號的球,學校就很難舉證所有權了
04/24 14:33, 2F

04/24 14:34, , 3F
只有上課時確實清點,才有可能保障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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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不知道是否已招領超過半年,便開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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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37, , 5F
這樣算侵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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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3, , 6F
我覺得是民法813的動產混合了,就所有的球學校和系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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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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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3, , 8F
不過這還會牽扯到系隊非法人,無法享受權利義務,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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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3, , 9F
此也不能說球是系隊的...
04/24 20:23, 9F

04/24 20:23, , 10F
但感覺實務在這一塊上面不是很想處理,每次也不說清
04/24 20:23, 10F

04/24 20:23, , 11F
楚,反正就是找非法人的管理人...
04/24 20:23, 11F

11/07 05:17, , 12F
楚,反正就是找非法人的 https://noxiv.com
11/07 05:17, 12F
文章代碼(AID): #1HTthOM8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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