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關於侵占罪與業務侵占

看板LAW作者 (雅婷求妳占有我)時間13年前 (2013/03/22 12:29),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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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ibeta (Man in Mirror)》之銘言: : 友人在超商工作至今約一年,12月左右時撿到一張悠遊卡,裡面有三百多元 真的是友人?怎麼每次法律問題都沒有人在幫自己問的? 不是幫兄弟姐妹就是幫朋友?怎麼本人都不關心自己? : 一禮拜前開始心事重重常發呆,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了這件事 : 他的老闆跟他說客人回來要求要調監視錄影器,說他確定在該店遺失悠遊卡 : 還說該客人很懂法律,要告他侵占最高可處該物品罰金一百倍(疑問一) 肯定是放屁。 : 另外如果不想要有案底,就拿出五萬和解金(疑問二),不然就等被告 300多的100倍是50000?幫我問他一下要不要請數學家教? : 他說老闆挺好心的跟那個客人談,不想讓他(當事人)出面, : 因為不想讓那個客人知道是店內員工拿走,怕他被告也怕店裡出問題,更甚者 : 怕變成業務侵占(疑問三) 這叫侵占遺失物, 不是業務侵占,這點大大們已有說明。 : 老闆幫他交關最後變成只要拿出三萬和解金就可以和解 : 我現在問題是剛剛上網查了一下真的超級疑惑的.. : 找不到侵占罪最高可處該物品的罰金多少?還有,該物品的罰金若是一百倍 : 那那個客人要拿五萬和解金不是太誇張了嗎?? : 然後業務侵占的問題,我的認知裡應該是員工拿老闆的東西這樣才叫做業務侵占吧??? : 還是我認知有錯..? : 因為他以後想考公職怕有案底,三萬也不多他很想趕快和解 我主要回這邊的,因為其他別人講過,我只是插花。 這個方面不要怕, 公職只要你不是正在被關, 那麼只要你的前科不是內亂外患及貪污相關的罪, 跟能不能報告及任用都無關。 請去看公務人員任用法、考試法便知。去安個心吧。 不過麻煩的是要是跑法院影響準備心情這樣而已,但若講有案底啥的,就別怕了。 : 可是12月掉的悠遊卡現在失主才跑出來,我總覺得怪怪的會不會是釣魚.. : 目前我是要他別那麼衝動馬上把三萬交出去,還有提醒他若真的要和解一定要寫切結書 : 不知道現在他還能做什麼? : 跪求法律版的各位解惑了,我對法律一知半解的(ORZ 先謝謝回答的各位了! 我是覺得公道價3000差不多了, 他堅持要三萬,你就蒐證錄音,告他恐嚇取財,不要和解, 拿良民證上沒紀錄的罰金案底去跟他換,給他一個教訓。 -- 人質啊,他們那群藍衣怪客 張牙舞爪、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兇殘暴戾、嗜血成性、殺聲四起、 目露凶光、手舞刀械、高聲怒吼、泯滅人性、期人必死、群魔亂舞、 凶神惡煞、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根本不是來救你們; 反之我乃:慈眉善目、笑容可掬、春風化雨、和藹可親、輕聲細語、 面帶微笑、滿心歡喜、口宣佛號、輕移蓮步、柔情似水、溫柔婉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50.71

03/22 19:27, , 1F
這篇真的安了我們的一個心!!
03/22 19:27, 1F

03/22 19:28, , 2F
還有,老實說,這個帳號是他的XD我是他的同居人
03/22 19:28, 2F

03/22 19:28, , 3F
我沒有PTT帳號,但是我平常會用PTT(同一帳號兩人用這樣)
03/22 19:28, 3F

03/22 19:29, , 4F
我今天下午已經預約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諮詢了,再加上前篇
03/22 19:29, 4F

03/22 19:30, , 5F
回覆我的板友有說用高額和解金來換取無案底有可能是恐嚇
03/22 19:30, 5F

03/22 19:31, , 6F
然後您說的不需怕有案底的事情,我是決定跟那個人槓上了..
03/22 19:31, 6F

03/22 19:32, , 7F
因為這件事情其實發生一禮拜有了,但他一直沒跟我講
03/22 19:32, 7F

03/22 19:32, , 8F
就整個人恍神恍神,然後老闆放他三四天的假,我覺得怪怪
03/22 19:32, 8F

03/22 19:34, , 9F
一直問,他才講的 所以現在我一直在幫問各方關於這方面的
03/22 19:34, 9F

03/22 19:35, , 10F
事情,畢竟最先的錯在他,我想能用最好的方法來完整解決..
03/22 19:35, 10F

03/24 22:11, , 11F
也不能說控恐嚇取財,但他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絕就是了,
03/24 22:11, 11F

03/24 22:14, , 12F
拜過這老闆真的不知道是白臉幫你還是不幫.
03/24 22:14, 12F

11/07 05:12, , 13F
然後您說的不需怕有案底 https://noxiv.com
11/07 05:12, 13F
文章代碼(AID): #1HIzudg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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