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調解委員會的效力

看板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2/06 20:0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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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naloltry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調解委員會的效力 : 時間: Wed Feb 6 12:27:41 2013 : ◆ From: 210.63.100.2 : → yuusnow:1.可以提 2.不會不起訴,起訴、緩起訴 3.有 02/06 12:58 : 推 tw00173105:樓上 要注意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28條的規定 02/06 13:25 : → yuusnow:一般來說,調解係針對民事方面較多,原PO問題僅說明調解成 02/06 14:10 : → yuusnow:立後是否不能再提刑事告訴? 未必。 如調解是針對民事調解 02/06 14:11 : → yuusnow:做成調解後其實並不能拘束刑事,所以我的回答是可以提。 02/06 14:11 先感謝版友們耐心的解答 但我仍有一些地方想請教一下,何謂針對民事的調解? 因為該事件涉及到刑事,而調委會的確也有負責調解"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 難道我必須向調委們強調要做針對刑事的調解嗎? 還是說"鄉鎮市區"調委會只針對民事? 我必須透過法院的調委會才能針對刑事嗎? : → yuusnow:這也是為什麼調委會服務人員會說請雙方先簽撤回告訴狀 02/06 14:12 : → yuusnow:加一層保障。(尤其是鄉鎮市區的調委會,其實有些調委本身 02/06 14:13 : → yuusnow:並不懂法律,他會的是僑事情,以往在鄉鎮市區調委會做成 02/06 14:14 : → yuusnow:調解送法院核定時被退回的也不是沒有) 02/06 14:15 : ※ 編輯: finaloltry 來自: 210.63.100.2 (02/06 14:18) : ※ 編輯: finaloltry 來自: 210.63.100.2 (02/06 14:26) : → yuusnow:不會。 寫那個只是無法執行的問題,不影響其他部分。 02/06 15:28 : → yuusnow:與其說無效,不如說是具文,寫歸寫,真的提告也沒辦法 02/06 15:29 : → yuusnow:所以才有簽撤回告訴狀或是加定違約金。 02/06 15:29 如果是鄉鎮調委會是否可以要求加定違約金? 因為調解書是服務人員撰寫的,不知道他們是否允許這種條件 而且我也擔心法院不給核定 (針對違約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41.234

02/06 20:38, , 1F
她們沒有不允許的權力 xd
02/06 20:38, 1F
文章代碼(AID): #1H4aR2io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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