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調解委員會的效力

看板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2/06 12:27), 編輯推噓1(1014)
留言1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小的日前與人發生糾紛,有涉及到告訴乃論罪的刑事責任 雙方"還沒提告",目前打算先到"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但有幾個問題想先請教一下 1. 調解成立後,調解書也經過法院核定後,雙方是否不能再提刑事告訴? 2. 如果能提告刑事,檢察官是否必須做出不起訴處分? 或是可能有其它結果? 3. 調解委員會的服務人員告訴我,會請雙方簽撤回告訴狀 但雙方都還沒提告,這種預先簽的撤回告訴狀是否有效? ==================================================================== 再補充個問題: 4. 和解書上通常都會寫上 O方放棄民刑事追訴權 or 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我知道這種聲明是無效的,因為刑事無法預先放棄 但我想知道調解書上若補上這種敘述是否會影響法院的核定結果? 例如說法官認為放棄刑事是無效的,所以不予核定 感謝各位的解答 希望版友能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3.100.2

02/06 12:58, , 1F
1.可以提 2.不會不起訴,起訴、緩起訴 3.有
02/06 12:58, 1F

02/06 13:25, , 2F
樓上 要注意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28條的規定
02/06 13:25, 2F

02/06 14:10, , 3F
一般來說,調解係針對民事方面較多,原PO問題僅說明調解成
02/06 14:10, 3F

02/06 14:11, , 4F
立後是否不能再提刑事告訴? 未必。 如調解是針對民事調解
02/06 14:11, 4F

02/06 14:11, , 5F
做成調解後其實並不能拘束刑事,所以我的回答是可以提。
02/06 14:11, 5F

02/06 14:12, , 6F
這也是為什麼調委會服務人員會說請雙方先簽撤回告訴狀
02/06 14:12, 6F

02/06 14:13, , 7F
加一層保障。(尤其是鄉鎮市區的調委會,其實有些調委本身
02/06 14:13, 7F

02/06 14:14, , 8F
並不懂法律,他會的是僑事情,以往在鄉鎮市區調委會做成
02/06 14:14, 8F

02/06 14:15, , 9F
調解送法院核定時被退回的也不是沒有)
02/06 14:15, 9F
※ 編輯: finaloltry 來自: 210.63.100.2 (02/06 14:18) ※ 編輯: finaloltry 來自: 210.63.100.2 (02/06 14:26)

02/06 15:28, , 10F
不會。 寫那個只是無法執行的問題,不影響其他部分。
02/06 15:28, 10F

02/06 15:29, , 11F
與其說無效,不如說是具文,寫歸寫,真的提告也沒辦法
02/06 15:29, 11F

02/06 15:29, , 12F
所以才有簽撤回告訴狀或是加定違約金。
02/06 15:29, 12F

08/12 23:22, , 13F
做成調解後其實並不能拘 https://noxiv.com
08/12 23:22, 13F

09/15 06:33, , 14F
//noxiv.com https://daxiv.com
09/15 06:33, 14F

11/07 05:05, , 15F
加一層保障。(尤其是鄉 https://noxiv.com
11/07 05:05, 15F
文章代碼(AID): #1H4Tl0BE (LAW)
文章代碼(AID): #1H4Tl0B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