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其他] 公寓大廈漏水何謂共同管線?

看板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1/28 23: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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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H1fAo-q ] 抱歉還是轉來LAW板 稍微補充一下: 我爬LAW板的文章發現有推文指出 如果管線在共同使用區塊內 重點不在是「誰使用」 而是在『誰用壞』? 請問這樣的理解對嗎? -------------------- 事實經過: 簡單敘述一下 樓下今天發現客廳會漏水 經大樓水電工調查後說是樓上(我們家)的污水排水管漏水 明天要到樓下一起會勘 根據管理室主管的說法是:本大樓污水排水管漏水 由樓上負責修繕費用 該主管說:這種情況無法預防保養 只是遇到了就要維修 幸好據說樓下客廳天花板沒有裝潢 問題: 1、 我去查相關的法律 發現一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 ,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想請問這條法律所謂的『共同必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是指『共用的管線』嗎? 像污水排水管從住家排到主管線匯流 這樣算共用嗎? 或是要像主管線經過我們家這段漏水才算『共用』? 我們可以用「不可歸責於樓上樓下雙方,係因天然災害或管線老舊所致 和公共管線維護不當」這項理由 要求樓下跟我們共同負擔費用嗎? 畢竟如果污水排水管平常無法維護 又要如何歸責給樓上住戶? 2、 如果法律上我們可以說這是共同管線 但大樓的使用規章訂定「樓下漏水由樓上負責維修費用」 那可以說大樓規章違背法律無效嗎?還是這部分需憑各大樓自治規章辦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04.12 ※ 編輯: phelyl 來自: 111.254.104.12 (01/28 23:0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helyl (111.254.104.12), 時間: 01/28/2013 23:37:24 ※ 編輯: phelyl 來自: 111.254.104.12 (01/28 23:40)
文章代碼(AID): #1H1firR2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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