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會車擦撞?

看板LAW作者 (maniaque)時間11年前 (2012/12/15 16:56), 編輯推噓8(8015)
留言23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king0531 (Evil小武)》之銘言: : 大家好,想請問有關雙方會車擦撞的相關問題及處理方式,先提供一張照片 : http://ppt.cc/lcD7 : 藍色為我方一般轎車(甲),紅色為對方小貨車(乙),點點為車輛行車路徑,圖中左上為 : 車輛發生擦撞位置,甲方行駛至接近擦撞位置時,發現前方有一貨車乙方,雙方靠近時 : ,甲方車子靜止讓乙方過,乙方右側有相當足夠寬度,卻疑似故意以左前方碰撞甲方 : 左後方,並搖下說這裡不能這樣開,便駛離至圖中右下方要離開,我是乘客(坐後方) : ,下車叫乙方不可以走,乙方下車過來要和駕駛理論,我便報警,警察到現場,便請 : 交通隊過來協助,兩名交通隊警員到現場,一警員施行酒測,一警員拍照丈量等等, : 甲方酒測0.00,乙方0.32說他八點喝的,發生擦撞時間為接近11點。 : 雙方到交通隊做筆錄,甲方自行開車,乙方坐警車,筆錄做完給甲方單據,說明我方可以 : 離開,並去車行估價,自行連絡對方約時間至交通隊調解,對方酒駕部份警方處理。 : 想請問,對方酒駕我有爬文說和肇事無關?所以是以現場肇事責任歸屬判定之?先以調解 : 不成,再看要送鑑定或告民事賠償?乙方說甲方不能這樣開,但這裡的都是這樣開,甲方 : 住附近,況且並未有禁行和單行道標示,假設若甲方行徑違規,甲方為靜止狀態禮讓 : 乙方,乙方有足夠空間卻故意碰撞甲方?還要離開現場? : 想請問各位版友對起案件的看法,原本並未打算報警,但對方態度很差又要離開現場, : 才報警。請各位版友不吝嗇給予建議 謝謝 這乙方作為,只能用 呆 來形容......看來喝到茫了.... 酒駕肇事,即使雙方人無傷,只要警方一到場,就準備欠了國家一屁股.....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0.25 毫克以上,小型車一萬九千五起跳,加上吊照一年. 換言之,就算直接掏出 15 張小朋友跟你和解, 對酒駕者而言還很划算,尤其靠開車吃飯的... 駕照被吊銷,跟打斷雙腳沒啥兩樣了.. 他一酒醒,大概就知道【事情有多大條了】 至於肇事責任歸屬,那就等看警方初判吧, 反正現在乙方已經輸給國家一屁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32.54

12/15 16:58, , 1F
鴿子:超爽的 撿到大業績
12/15 16:58, 1F
Ya~~~~ ^_^ 也就是說,當乙方醒後,發現都欠國家這麼多了, 對於甲方這一丁點車損,大概也懶得管了......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8.171.232.54 (12/15 17:31)

12/15 17:30, , 2F
請問至於責任歸屬部份可以提供一點建議和看法嗎?因為之後
12/15 17:30, 2F

12/15 17:32, , 3F
要調解。原本真的沒打算報警,只是對方理直氣壯還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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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7:33, , 4F
也沒想到他有喝酒,只是一直吃檳榔,我說要報警他也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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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7:34, , 5F
真的有罰那麼重喔?不過我爬文似乎可以勞動服務?我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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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7:34, , 6F
想害人,只希望能賠償我們車損 謝謝
12/15 17:34, 6F
上面不是寫的很清楚嘛?? 【等初判出來再說】 那張圖是原 PO 您自己畫的,有沒有省下不利自己的條件? 大家不知道...^_^ 害人不害人? 大家也不知道... 但事情就是發生了,您也叫了警察了,對方也上了警車吃上罰單了, so, 又不是您的錯....也不用在那邊自怨啦~~~ 看開一點...ok ? 明天去跑馬拉松吧....... ^_^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8.171.232.54 (12/15 17:41)

12/15 17:45, , 7F
謝謝你的建議,老實說我還真的有點替他難過
12/15 17:45, 7F

12/15 17:50, , 8F
請問可以不讓他吊照和繳罰單,賠我們車損就好了?
12/15 17:50, 8F
難過個屁! 不要做了又在那邊後悔!!! 林被很不爽看到這樣的!! 酒駕肇事雙方無人傷時,輪不到你們出面,那是欠國家的. 要是今天撞下去,你家人摯愛就倒在血泊中,生命一點一滴流逝 甚至在你手上嚥下最後一口氣時, 您,還會難過對方被罰一萬九千塊跟吊照嘛???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8.171.232.54 (12/15 17:56)

12/15 18:00, , 9F
謝謝你點醒我,你說的很對,甚至有人還一直累犯,新聞
12/15 18:00, 9F

12/15 18:00, , 10F
屢見不鮮,希望台灣更美好 謝謝
12/15 18:00, 10F

12/15 18:31, , 11F
反廢死 反貪污 反酒駕
12/15 18:31, 11F

12/15 20:41, , 12F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有關酒駕新聞,從今天起,酒後駕車
12/15 20:41, 12F

12/15 20:41, , 13F
若酒測值達○.二五、但未達○.五五,也未肇事者,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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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41, , 14F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不用移送;但酒測值達○.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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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42, , 15F
或雖未達○.五五而有肇事,警方調查後都須將被告隨案解
12/15 20:42, 15F

12/15 20:43, , 16F
送到地檢署。也就是乙方會被送到地檢署,無法直接回家?
12/15 20:43, 16F

12/15 20:44, , 17F
是這個意思嗎?? 那如果乙方直接回家代表? 謝謝
12/15 20:44, 17F

12/15 21:31, , 18F
怎麼感覺原PO就是乙 ←我是說感覺
12/15 21:31, 18F

12/15 21:32, , 19F
這偏是回文 所以是原原PO@@
12/15 21:32, 19F

08/12 23:17, , 20F
58Ya~~~~ ^_ https://muxiv.com
08/12 23:17, 20F

09/15 06:28, , 21F
謝謝你的建議,老實說我 https://daxiv.com
09/15 06:28, 21F

11/07 04:54, , 22F
怎麼感覺原PO就是乙 https://daxiv.com
11/07 04:54, 22F

12/31 20:48, 5年前 , 23F
若酒測值達○.二五、但 https://noxiv.com
12/31 20:48, 23F
文章代碼(AID): #1Gp3iaT2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