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聘僱合約有誤

看板LAW作者 (樂洋洋)時間11年前 (2012/10/21 20:0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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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簽了一份勞動合約 上面寫 聘僱我101年10/6~101/4/5 為期半年 若有違反合約的部份則需賠償違約金 我想請問的是 這樣我算是被綁約半年,若未做至期滿就必需付違約金嗎? 可是合約書上的日期寫錯了.. 如果我想辭職卻又不想付違約金的話 可以跟主管說這份合約無效嗎?但若是如此~對方可以說因為合約無效而不支付薪資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62.145

10/21 20:12, , 1F
不會因為這樣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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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14, , 2F
那請問這是被綁約的意思嗎..
10/21 20:14, 2F

10/21 20:23, , 3F
原則上就是這樣...但還要詳細看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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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29, , 4F
那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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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42, , 5F
解釋契約要探求當事人真意 既然真意為半年 那種顯然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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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43, , 6F
不會使契約無效
10/21 20:4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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