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客戶得貨款仍未收

看板LAW作者 ((可胖))時間13年前 (2012/09/06 11:54),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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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在七月份之前,我是台北某家牙科器材做業務, 在五月份左右有賣出一樣兩萬左右的產品,只是六月份時遇到了展覽與許多事物, 並沒有在該請款時期去請款, 在七月份離職後,依然未拿到此筆款項, 近日, 不斷的接到該區現任業務與公司的電話, 敘述內容大概是 「醫師說他有給你錢,總經理叫你回公司處理」 當下我就在電話裡有提到「有拿到錢的話,醫師那裏有『簽單』」 可是由公司方轉述醫生的意思是「我這裡從來沒有這種東西」 並且公司有提到「若是無法解決將要寄存證信函」 --- 1.請問在法律上如何保護我自己 2.是我要舉證還是醫師方要舉證 3.離職後是否還要扛責任 --- 馬德!我有拿到錢就不用省吃儉用了,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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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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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醫生)那邊說有給你錢(已清償),要由他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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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邊主張,已交付貨物(有給付),要由你這邊提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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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由於給付與否,是在你仍任職的時間,所以這部分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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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證明,會對公司有損賠責任~(若不出面處理,公司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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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提業務侵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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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離職時未收訖的貨款,應在交接時一併釐清,未盡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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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義務,就容易衍生這種麻煩事,甚或背上損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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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I1wJ9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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