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今天七七 阻卻違法事由

看板LAW作者 (丁力)時間12年前 (2012/07/08 00:26), 編輯推噓5(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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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年前的今天 爆發七七事變 在蘆溝橋跟日軍幹起架來了 阻卻違法事由有很多 一個軍人 在戰場上奮勇殺敵 雖有殺人的該當要件 但是卻有阻卻違法事由 所以不管是殺了一個鬼子 還是滅了一個師團的鬼子 都有阻卻違法事由 一個軍官 在戰場上指揮士兵作戰 叫士兵去端掉日軍的指揮所 雖有教唆殺人的該當要件 但是有阻卻違法事由 只有在打仗的時候殺(敵)人 是不違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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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亂外患成功也不違法因為變成開國元勳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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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殺的就是本國人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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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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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造反成功就成為新規則的制定者,至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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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人犯不犯罪,恐怕得看戰後的結果,打贏了可能成為英雄,輸了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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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也不見得免罪,不講其中濫殺殘殺的,我講的是功高震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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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戰犯,在絕對的力量差距前面,法律?沒有暴力支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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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罪,莫須有罪亦有罪。我的前世便曾因這樣被安通敵賣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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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高震主?講岳飛類的嗎?那時法律為政治服務的,處刑理由莫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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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自刎,有時被縊殺,有時被一人一口活活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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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是被栽贓,有一次就是根本莫須有罪也縊殺...你想想,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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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米國人派部隊在未經他國同意的狀況下入侵國境宰掉賓拉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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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就算再法治,背後一顆子彈說你是戰死的還是可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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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差距太大,其實如果是米國軍隊跑來台灣宰人,我們的政府會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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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想法,法律後面的支撐還是絕對的暴力,權力掌握者用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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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統治者生活的東東,雖然沒有人永遠的掌握權力,但是權力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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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到管制越弱吧?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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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組卻違法事由是?正當防衛?若講依法令之行為是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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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應該是業務上正當行為最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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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定戰時軍律,或緊急命令,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阻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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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上面的那些是有能力造法的,阻卻違法事由的解釋,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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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平衡下的產物吧?老美可以跨國去處理掉他們認為是戰犯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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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國家或組織的領導人,在美國法律上自有解決之道,而被搞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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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原來的權力體系再無發言權,新成立的也不會瘋到探討美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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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入侵有啥問題,但是易地而處,有些地方的人也是宣告美國總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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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犯的,但似乎沒啥執行力,在美國境內談美國總統是戰犯,更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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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6:37, , 27F
在個人有點糟糕的法律認知中,法律偶爾在力量的面前會轉下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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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那力量有多大吧,朝代會興替,國家會興亡,物種可以絕滅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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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6:41, , 29F
國家滅了,該國原有的法律是誰理?人類絕了,法律等別的物種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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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東西就說是超越法律的的事由吧,法律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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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表示你不懂戰爭的本質....至少戰爭是(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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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軍人是用陸海空軍刑法,指揮官應該是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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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吧(利用不犯罪的軍人為工具人)但應該還是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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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齁,理論上軍官對下級有支配力,所以是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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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要看士兵的主觀?假如士兵亦有殺人的犯意,甚至與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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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策劃,那應該就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可算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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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假如士兵不願殺人,卻屈從於軍官之權威,則軍官則如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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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所言,成立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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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亂外患成功也不違法因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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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罪,莫須有罪亦有罪。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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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4:23, , 41F
有時是被栽贓,有一次就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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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0:37, 5年前 , 42F
//muxiv.com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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