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規

看板LAW作者 (pipi)時間13年前 (2012/04/06 17:0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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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gsu (佩君求妳收我為奴)》之銘言: : ※ 引述《pipi75710 (pipi)》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我是法律門外漢 對於法律有些疑問 請請各位指導 : : 法律需要立法院三讀通過 總統公佈 : : 請問對於法規的修訂與制定 : : 只要主管機關自行制定就可以了嗎 : : 還是需要經過什麼樣的程序 才可生效實施呢? : : 謝謝各位指導!! : 行政命令有兩種, : (修正一下,聽說其實不只兩種,不過可以說通常會被拿來考試的就這兩種...) : 一種對內的行政規則, : 是用來約束內部公務員該怎麼做事的, : 行政機關訂了以後, : 開始從上往下傳, : 傳到哪生效到哪。 : 有點類似民間公司老闆或主任在職務上叫你小職員幹啥你就乖乖去幹。 : 補充一下,若是裁量性行政規則, : 比方說叫公務員什麼狀況該允許或不准人民怎樣,或該罰人民多少錢, : 這種的不只是內部下達即可,也必須像法規命令一樣發布才有效。 : 另一種是法規命令, : 機關制定以後, : 尚須以比方登載政府公報新聞紙等方式發布, : 發布就生效。(我剛開始以為是效力未定,但選擇題答案說有效) : 不過必須即送立法院審查, : 審查不過就失效, : 審查過了就繼續生效。 所以只要相關行政機關制定或修訂新法規 不需經過任何程序 只要不牴觸憲法和法律 就可以公佈實施囉 這樣對於人民影響的法規、細則 不是很容易對人民造成影響嗎 行政機關可以說改就改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92.249

04/06 17:27, , 1F
就算牴觸,也可以先公佈實施,只不過在立法院審完以後行政機
04/06 17:27, 1F

04/06 17:28, , 2F
關就得咖掉原命令。至於審完之前這段生效期間,我不知道是靠
04/06 17:28, 2F

04/06 17:29, , 3F
行政救濟來撤銷處分,還是原行政處分自動失效,不過總之原則
04/06 17:29, 3F

04/06 17:29, , 4F
上只會麻煩點,權益不會受太大影響所以不用擔心。
04/06 17:2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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