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規

看板LAW作者 (佩君求妳收我為奴)時間13年前 (2012/04/04 21:36),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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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pi75710 (pipi)》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是法律門外漢 對於法律有些疑問 請請各位指導 : 法律需要立法院三讀通過 總統公佈 : 請問對於法規的修訂與制定 : 只要主管機關自行制定就可以了嗎 : 還是需要經過什麼樣的程序 才可生效實施呢? : 謝謝各位指導!! 行政命令有兩種, (修正一下,聽說其實不只兩種,不過可以說通常會被拿來考試的就這兩種...) 一種對內的行政規則, 是用來約束內部公務員該怎麼做事的, 行政機關訂了以後, 開始從上往下傳, 傳到哪生效到哪。 有點類似民間公司老闆或主任在職務上叫你小職員幹啥你就乖乖去幹。 補充一下,若是裁量性行政規則, 比方說叫公務員什麼狀況該允許或不准人民怎樣,或該罰人民多少錢, 這種的不只是內部下達即可,也必須像法規命令一樣發布才有效。 另一種是法規命令, 機關制定以後, 尚須以比方登載政府公報新聞紙等方式發布, 發布就生效。(我剛開始以為是效力未定,但選擇題答案說有效) 不過必須即送立法院審查, 審查不過就失效, 審查過了就繼續生效。 -- 人質啊,他們那群藍衣怪客 張牙舞爪、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兇殘暴戾、嗜血成性、殺聲四起、 目露凶光、手舞刀械、高聲怒吼、泯滅人性、期人必死、群魔亂舞、 凶神惡煞、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根本不是來救你們; 反之我乃:慈眉善目、笑容可掬、春風化雨、和藹可親、輕聲細語、 面帶微笑、滿心歡喜、口宣佛號、輕移蓮步、柔情似水、溫柔婉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2.248 ※ 編輯: ilgsu 來自: 58.114.102.248 (04/04 22:39) ※ 編輯: ilgsu 來自: 58.114.102.248 (04/05 02:09)

04/05 12:50, , 1F
所以公佈到立法院審查這段期間也都是有效的?
04/05 12:50, 1F

04/05 15:44, , 2F
一直有效 除非立法院哪天太閑真的去審又否決掉該法規
04/05 15:44, 2F

04/05 17:32, , 3F
發布後就生效,所以到立院審查期間當然是有效的。不過審查後
04/05 17:32, 3F

04/05 17:33, , 4F
若是撤銷(我不確定是否是這個用語,總是就是否決掉),那就變
04/05 17:33, 4F

04/05 17:33, , 5F
無效。
04/05 17:33, 5F

04/05 21:36, , 6F
也不對,如果立法案決議廢止,還是送原行政機關,由原
04/05 21:36, 6F

04/05 21:36, , 7F
機關公告廢止(修改亦同)
04/05 21:36, 7F

04/06 01:43, , 8F
喔喔!沒錯...這邊我記錯啦,感謝大大指正
04/06 01:4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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