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司說要告我--請大家幫忙
各位法律先進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於2/11接到公司要求我暫停職務 並要求我不得使用公司email
但還要我回去交接
但我想 是他們叫我別工作的 那我為什麼要回去交接 所以就沒去
今天收到一封信函,
你的交接不符正常程序,所有離 職並交接手續,
你早應於2/14完成,
所有因為你的拖延與過去工作怠惰與疏失而導致公司之損失,
本人代表公司在此聲明保留所有請求賠償之權利,
最後一次提醒 並限你於2/27早上十點至公司辦理離職並交接手續,
否則將發存證信函告知並循訴訟程序辦理,下次只好至法院解決,希望你好自為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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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我該如何做?
謝謝
補充:本身是業務性質,時間彈性。
2/9 公司要開會,我有請假,2/10就真的不舒服又在家休息,
2/11被告知曠職,並告知暫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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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5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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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unhilltoro 來自: 124.12.56.182 (02/2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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