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提出強制執行,被對方申請異議
不好意思 想請教各位大大
之前我有PO過一篇文 大致如下
1.我跟人打民事以及刑事官司 公然侮辱侵權行為 今年2月中民事一審判決已經下來
之後兩造上訴 二審上訴駁回 3月18日收到法院寄來的 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
2. 刑事部份則是雙方和解,於新店區調解委員會簽下和解書
3. 法院判決裁定對方賠我二萬元 我賠對方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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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和解的時候 我有再三跟對方確認會不會賠錢 對方一直說沒有問題
然後就沒有聯絡 上一篇文章之後我提起了強制執行
沒想到對方現在提起異議 說
當初我們當初已經有和解 不應該再提起強制執行,所以申請不用賠
對方提出內容如下
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一項 明訂「執行名義成立後 如有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
,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以裁判為執行
主張時,其為異議原因之事實發生在前訴言詞辯論終結後者,亦得主張」。
我真是快氣死了,當初他罵我罵的狗血淋頭,後來就丟出一句,我姊姊的小孩是律師
你想拿我怎樣。後來我告他,他果然派出律師一直對我攻擊,我完全不懂法律,當時
也是在這個版PO文問各位該怎麼辦,多虧各位幫忙,有了後來的民事判決結果
然後民事判決完後,對方在刑事庭內大哭,說自己錯了。我就跟他和解
沒想到現在又來這招,對方40多歲學校主任對我28歲老師,我真的氣到想要做人身攻擊
跟聯絡記者了。想再請各位幫幫忙,告訴我該怎麼辦才好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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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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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是民事刑事一起提,民事部分我們一直都沒有和解,而民事結果也是確定出來
二審定讞了。刑事法官則一直拖到民事判決結束後才開庭,同時希望我們和解,所以我們
就在刑事的部份達成和解了。現在對方就是說,我們已經和解了,所以不用賠,問題是
那是刑事的部份,我民事已經收到判決確定的公文了,且是二審確定,雙方皆不得再上訴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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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人提醒我,我想我應該是求償無望了,因為他說,調解委員會調解書裡面有一點寫
著「相對人亦不追究聲請人之刑事責任及捨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一點,而我當初居
然就這樣簽名了,所以我想我應該是自願放棄了,哀,只能說我太蠢。謝謝各位。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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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看到我簽下那樣的文件,應該是已經賠償無望,只能說自己真的太蠢,對方哭一哭
就心軟,實在太瞎。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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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此話怎講,想請問a大我還有什麼補救機會嗎。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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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P大,我當初已經有為了這案子付出萬元多的代價,找到一個律師,只是該律師很兩光
收了錢之後沒幫我什麼,我打電話過去他還會嫌我煩,我只是一個窮學生兼課老師
當初被像狗一樣罵兩次當然會不爽,要怪就怪自己不懂法律,才會被懂法律的人欺負
我現在想找當初簽約的律師,他也已經搬家了。根本聯絡不到他。不,後來才知道他不
是律師,只是一個事務所的工作人員。總之我就是告了人,什麼都不懂,然後付了錢也得
不到結果,只好上來求助好心人。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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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我真的覺得我蠢斃了,付了錢,什麼都沒有,只讓我覺得以後不懂法律
千萬不要隨便打官司,除非是有錢人,要不然真的是被人騙好玩的,特別是我這種沒啥
提防心的蠢人,不過版上還是有很多好心的大大,要感謝他們,我會再去尋求我能找到
的法律資源,儘量問問看。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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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補上我的調解書內容,希望各位大大能夠幫我看一下。
調解書最上面就是我與對方的出生年月日基本資料等等。
第二行開始內容
上當事人間 公然侮辱暨恐嚇之損害賠償 事件,於中華民國100年2月X日9時,在新店區
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雙方同意無條件和解,並當場由聲請人(對方姓名)向相對人(我的名字)道歉,並當場
為之相對人(我的名字)同意接受
一、相對人亦不追究聲請人之刑事責任及捨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 (以下空白)
大致內容就是這樣,問題是我當初以為是刑事歸刑事,民事歸民事才簽的。現在這樣真是
後悔。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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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B大,我大概有個底了,我會好好思考的,感激不盡。
※ 編輯: yiklun 來自: 219.86.165.35 (11/04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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